


前世今生三百年
走进老北京的四合院(1)
那天,桃花初开,刚下过雨,一地的嫣红斑斓。
我穿过天坛,走在北京的街道上。鳞次的高楼,穿梭的车辆,行人脸上带着焦渴和欲望,男人和女人摩肩接踵。空气里含着雨后特有的芬芳,阳光与尘土都不能使它遮蔽,有风,紧一阵缓一阵,于是花香也随着浓一刹淡一刹。
有人撞了我一下,但我不觉得,或者说身体感觉到了,可是意识没有触动。我的心,沉浸在昨夜的梦里。大太阳在头顶上明晃晃地照着,可是梦里的天空却下着雨。
那种淅沥的恍惚,难以言喻。
梦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穿着古代的衣服,同我无比熟悉,可是不认识。
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当我在北京的街道上走着的时候,他们也行走在某个时空中,不知疲倦,宛如孜孜于追日的夸父。
从小到大,这样的梦已经蛊惑了我太久太久,破碎而缠绵,有一种冷冽的心痛。常常担心有一天睡着睡着,就会被梦中人带走,再也醒不过来。
路边的四合院围墙上写着个大大的“拆”字,如果明天再经过这里,也许已经看不见它,可是我会仍然记得这里有过一个四合院,那么它们将重现于我记忆的空间,并在那个空间里依然伫立。
不知是什么样的情绪推动我推开院门走了进去。据说,以前这样的四合院在北京有很多,可是现在已经拆一座少一座,除了留下供拍摄和当作文物用的仅有的几幢之外,其余都要作为违章建筑被拆掉了。
院子已经搬空,只留下几个破损的旧花盆和一堆丢弃的废家俱。一个炕桌模样的缺腿木器上粘着张画报当作桌面,我看了一眼,画面已经模糊,可是仍然可以判断出是故宫的照片。奇怪,我并没有参观过故宫,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一张拍的是养心殿。我还知道,那个被油渍洇污了的地方应该是一把鹿角椅。
绕过炕桌往里走,是一株合抱粗的老树,已经不知多少岁了,但是很快也将被伐掉,以身殉屋,可是此刻它好像丝毫不知道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仍然忠实地以遮天绿盖荫庇着一排三间青砖琉璃瓦房。我径直推开正房虚掩的屋门,不禁吓了一跳——一个穿白衬衫灰色西装裤的青年男子正站在屋中央弯腰整理着什么,见到我,惊讶地将手遮在额前挡住突然射进的阳光,并从手掌下诧异地打量着我。
我大窘:“对不起,我没想到这里会有人。”刚说完已经知道错了,赶紧补救,“我的意思是说,以为这里不住人,可以随便看……”天哪,这错得更离谱,再进一步解释,“不是,我是说,走过这里很好奇,看它要拆了,就想看一看……”年轻人笑了,他站直身子,并且礼貌地将高挽的袖筒放落,温和地说:“请随便看。”
他的温和使我的紧张烟消云散,我问:“这是你的家?”
“曾经是。”他留恋地打量四壁,“但现在已经不是了。通知说,明天这儿就要被拆了,所以今天最后来检查一次,看看有什么可以保留的。”
这时候我看清楚他正在清理的东西是些旧的杂志画报,有些居然是半个世纪前的藏品,不禁大惊:“这些都是宝贝呀,要扔吗?”
“是我奶奶的东西,奶奶去世很久了,这些东西一直堆在箱子里,没有人看。你想要吗?”
“我可以要吗?”我睁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这样的好运气。
“当然,遇到你是它们的幸运。”
“我才真幸运呢。”我喜出望外,立刻紧紧地把它们抱在怀里。
年轻人又笑了:“放在箱子里带走吧,不然不好拿。”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道谢再道谢,便转身逃也似地走了,生怕主人会反悔,再把它们要回去。
走到路边打车的时候,我才发现出了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的钱包被偷了!
我回忆起那个刚才在路上撞我的人,也许钱包就是那时候被扒掉的吧?但是现在怎么办呢?
就这样走回去吗?我抬头望一望正午的太阳,不可能的,不要说天气这么热,箱子这么沉,最关键的,我早已迷了路,根本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我徘徊在四合院门前,犹豫着要不要回去向那个好心的年轻人借十块钱给我打车回去,可是想到初次见面就这样打扰人家,未免太贪婪了。
正在这时,院门开了,年轻人看到我,十分惊讶:“怎么?还没走?想把这些老杂志还给我?”
“不是,当然不是。”我把箱子紧护在胸前,这才发现发了半天呆,出了一身汗,我居然一直没有放下箱子。“我想,可不可以跟你借十块钱打车,是这样,我的钱包被小偷偷了。你把地址留给我,我明天会还给你的,还十倍都行。或者,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跟我一起回宾馆拿……”
年轻人再次绽开他四月春风般温暖的笑:“何必说得那么严重?不就是十块钱吗?”他取出钱包,又问:“你要去哪里?十块钱够吗?”
“够的,我是一路走过来的,应该不会很远。哦对了,我叫唐诗,台湾来的,住在京华饭店,你的地址留给我好吗,我好还钱给你……”
“不用了,祝你在北京玩得高兴。”他将十块钱塞给我,又顺手替我招了一辆车。
我还来不及问清他的名字,他已经简单地对司机交待一句“京华饭店”就替我把车门关上了。
车子行进在宽阔的北京街道上,箱子上的浮灰飞起来,有种故纸堆特有的霉味儿。可是我的心里,却充满崭新的温暖的喜悦,由于昨夜的梦而带给我的缠绵了整整一上午的忧郁早已因为这场奇遇而随风消散了。
回到酒店时,刚下车,有个年轻人迎上来:“唐小姐,去哪里了?我等了你好久。”
我抬眼,看见是北京分公司的小李,李培亮,一个挺俊的小伙子,怎么说呢,用个最常见的词儿,叫做“浓眉大眼”,用在他身上可真是不错。
走进老北京的四合院(2)
他的眉毛,夸张的一种浓黑,直飞入鬓,眼睛又圆又亮,又过分灵活。所有见过他面的人都说,小李不唱戏真是可惜了,天生一张堪描堪画的脸。气得他天天对着镜子想办法把两道眉毛往下弯。
我就亲眼见到一次他对着镜子修眉毛,我打趣:“男人也修眉?”他憨笑:“让它别那么往上吊。”我笑吟:“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那是《红楼梦》里形容王熙凤的句子,当即说得他一张脸涨红起来,嚷嚷着要找剃刀把眉毛彻底剃光了去。我问:“剃光了怎么办?”他答:“文眉去。”我又问:“那不更像女人了?”他没辙了,一脸天真的苦相,两只眉毛吊得更厉害了。我笑弯了腰。
是那样子熟起来的。一下子就成为朋友。全忘了上下属关系,也忘记才认识不过几分钟。
那么快熟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笑容,很像我小时的一个玩伴,叫张国力。张国力,那是刻在我心上的名字。虽然已经分别十七年,可是,我没有一天不想起他。小李阳光般没有阴影的笑容,将印在我心上的那个名字照得更亮了。
当下我将手里的箱子塞给小李,笑着抱怨:“早知道你在,我就同你借车钱了,也省得当街乞讨那样糗。”
“你?当街乞讨?”小李天真地瞪大眼睛,一双眉毛又吊了起来。
“是呀,为了十块钱。”我看到他身后的三轮车,“这是什么?”
“三轮车。”
“我当然知道这是三轮车,就是问你骑三轮车来做什么?”
“载你游北京呀。游北京就得逛胡同,逛胡同就得坐三轮车,不然,游不出那种味道来。”
我“嘻嘻”笑了,得意地炫耀:“我已经逛过胡同了,还进了四合院,还捡了一大堆宝贝。”
小李探头往箱子里瞅一眼:“旧画报?你喜欢这些个?赶明儿我给你拉一车来。”
我笑着,不置可否,两个人齐心协力将三轮车安置好,再把箱子搬进酒店。
坐定了,小李告诉我:“我一早就来了,想带你出去好好逛逛,本以为你们台湾人都是夜猫子,不会早起的,没想到你是个例外。”
“那倒不是,在台湾时我也很贪睡的,可是在北京,总觉得睡觉太浪费了,就早起了。”我笑着答,一边翻看茶几上的记事簿,“哦,今天下午的安排是……去王朝谈广告。王朝是你联系的吧?要不要一同去?”
“不要,那两位大小姐我实在吃不消。”
“哪两位大小姐?”
“他们的创意部经理和制作部经理啊。今天下午就是由她们两个代表王朝同你谈合约,报告宣传计划。”
“这两位小姐很难缠吗?”
“还不是一般的难缠呢。不过,她们同你倒好像很有缘。”
“有缘?为什么?我又没见过她们。”
“这个……”小李脸上闪过诡秘的一笑,“天机不可泄露,到时候让你自己去感受一个意外惊喜吧。”
我们去热带雨林餐厅吃快餐,跟电动大猩猩合影。
小李不住地按动快门,我说你怎么都不选景就浪费底片,他回答说我长着一张开麦拉面孔,怎么拍都上镜。
听到人夸赞自己总是愉快的,我们要了点红酒,边喝边聊,话渐渐多起来。我告诉他,其实我是出生在北京的,但是小时候因为爸爸的海外关系而全家下放到农村,一直到六岁上“文革”结束时才全家迁往台湾同爷爷团聚的。
“唐记再生缘玉行”是爷爷的产业,本来应该交给叔叔,他在台湾后娶的妻子生的儿子,可是叔叔十年前遇到车祸残了,玉行生意只得交给爸爸。爸爸是外行,苦练了多年基本功,在行内也算是好手了,可是识玉的本领还不如我,所以爷爷对我十分器重,这次来北京主持大型拍卖,便是爷爷对我的一次考验。来之前,爷爷和爸爸千叮咛万嘱咐,说这次玉饰展是我们唐家玉器行在大陆的第一次公开大型拍卖会,绝对不可掉以轻心。爷爷还说:“诗儿,这次签字无论对你个人还是对咱们玉行,都是非同小可,你可千万要打起精神呀。但是另一面,我又希望你能独当一面,所以不打算派任何助手陪你谈判,一切都看你举手投足啦。爷爷拿一千万来赌你的成功,你不会让爷爷失望吧?哈哈!”
小李艳羡地说:“十足十豪门气魄,考验子女一出手就是一千万,我们这些穷孩子,爸爸给十块钱打酱油就是十二分信任了。”
我最怕别人拿贫富做文章,立即反攻:“你是穷孩子?别装腔作势了。我爸爸早已告诉我,说你是北京通,家里在琉璃厂占着老大的铺面呢,来咱们公司打工,不过是你老爸想易子而教,盼你早些成才罢了。你是拿‘再生缘’当磨刀石呢,以为我不知道?还不说说看,什么时候带我去琉璃厂参观一下贵店面呢?”
小李被揭穿底牌,大窘,坚持说:“那怎么能同你比呢?两间小铺子,管了口管不了穿衣,捉襟见肘,有什么好看的?”
我见他这样介意,忙换过话题:“再同我说说王朝广告公司的情况吧。”
小李定下神来:“为了配合这次玉饰展拍卖做宣传,咱北京分行的同事差不多已经把全北京翻了一个遍,最终选定三家做备选目标,其中王朝是我联系的,也是最看好的一家,就等你来敲定了。今天下午你先去王朝,明天上下午还安排了另外两家,然后咱们开会决定到底跟谁做,上千万的生意呢,乖乖,还不得打起十二分小心?”
我笑起来,这个小李,就是喜欢夸张,不是十二分信任,就是十二分小心,仿佛连十足十这种形容词都还不够分量似的。
眼睛湿粘起来,我捧住头,对小李说:“英国规矩,没到下午五点是不可以喝酒的,我们犯规了。”
“没关系,补个午觉精神就全回来了。”小李向我打包票,“在北京,你得学会习惯午睡。睡醒了,又是一条好汉。”
“可是,我害怕睡觉,因为害怕做梦。”
“害怕睡觉?”小李夸张地瞪大眼睛,“我听说过有怕打怕骂怕冷怕热怕饿怕穷怕病怕战争怕瘟疫怕结婚怕离婚……可就是没听说还有人怕睡觉。你睡着后做的梦很可怕吗?”
走进老北京的四合院(3)
“那倒也不是,不过很累人。”我试图向小李描述我的梦,“我常常在梦中见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场景,看到一些面目模糊的熟人,可是醒来往往忘记大半,只是那种感觉,依稀仿佛,深深困扰我。”
小李更加好奇,兴致勃勃地再要一杯酒:“说得再具体些好吗?那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着古装,彼此纠缠,有时相爱,有时残杀,梦境支离破碎,很不完整,但是印象深刻……”我努力回忆我的梦,觉得十分辛苦,“梦里,常常会出现一个男人。他背对我,始终背对,不肯回头。我朝着他走近,一天天走近,呼唤他回头,可是,总是在他回头的那一刹那,我就醒了。”
“你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的脸吗?”
“从来没有。”
“也许,有一天你看清了他,就不会再做这样的梦了。”
“也许。可是,我怎样才能看清他呢?”我深深苦恼。
“用意志力控制你的梦境。从梦境学的角度来说,梦是在人的大脑熟睡后一部分不肯休息的脑细胞的不规则的运动,是一些游离的意识。如果你可以在梦中运用自己的意志力使这些无意识的游离思想成为有意识的思维,你就可以战胜你的梦,你的心魔。”小李侃侃而谈,一副很权威的样子。
心魔?我失笑,对这个形容并不赞赏。我不认为那是一种魔,我视那梦为儿时老友,痛苦不是因为梦魇,而是因为醒来的时候总是将梦忘记。而那遗忘,令我深深自责而怅惘,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怕。
长长的街道,下不完的雨,我推开一道又一道门,每道门里都有许多人,每道门里都没有声音。可是仍然感觉到嘈杂。
是的,嘈杂是一种感觉,就像漫天的飞絮满街的拥挤是一种感觉一样,它们不一定要通过人的感官来知觉,而可以具有独立的生命力,涌自人的内心。
哲人说:我思故我在。噪动与华丽也一样。它们的存在不是由于声音和色彩本身,而在于感觉。
感觉中,我不是我自己,而只是一束思想,轻飘飘地徘徊在记忆的甬巷,同许多前世的因缘相望不相亲。
那些门都又高又沉,我不是用力气推开它们的,是用思想,当我试图打开它们时,它们就打开了,可是打开也如关闭一样,因为我看得到那门中的人群,却听不到他们,因而也就走不进去。我只是一个门外的旁观者。
有一扇门我无论如何打不开,它沉重而湿润,长满滑腻的青苔,我站在门外哭泣,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想进去。我只知道,打不开它使我感到孤独而又挫败,不知所措。我哭泣,像一个小女孩。
这时候门打开了,里面有阳光射进,灿烂芬芳,站在阳光中的人对我说:“你来了?”
梦在这个时候醒来,阳光满窗。
我觉得惊奇。我从来没有中午睡觉的习惯。也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
在梦中我见过许许多多的门,常常梦见那些门,每道门里都关着一些回忆,可是,门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话,从来没有声音传出。但是刚才,他们对我说话了,很清楚地说:“你来了?”
而且,这是第一个有阳光的梦。
这使我对接下来的约会充满了好心情。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适时地响起,是小李,他开玩笑地说这里是通讯台报时服务,提醒我约见王朝公司的时间到了,并问用不用送我过去。
我知道他不想见那两位难缠的女经理,而且王朝离宾馆也并不远,于是问明了路,决定自己开车去。
车子慢慢驶上王朝大厦停车坪,穿蓝制服带白手套的年轻保安一路小跑地迎上来,以十分标准的手势指点泊车位,并替我拉开车门。
我微笑地道了谢下车,对与王朝的合作已经先抱了几分愿意。再大型的工程,也要从地基一砖一瓦地建成,商界谈判的成功与 否,有时候往往取决于一个小小的细节。我就曾经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三星级大酒店在今春旅游旺季的竞争中,仅仅因为大厅吊灯上有灰尘而失去了承接印尼百人旅游团的投标资格。如 今,单从这保安的服务,已经可见王朝管理之一斑,是有规矩的地方。
自动门无声无息地在我面前打开,刚刚迈进大厅,前台小姐已经满面笑容地迎上来:“是台湾‘再生缘’的唐小姐吧?我们公司创意部和制作部两位经理正在会议室等您,请跟我来。”
很明显,在此之前她已经见过我的传真照片,故而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我认出,没有一句多余盘问。
我心中的好感更加多一分。
王朝的大厅装修得很漂亮,与其说是写字楼,不如说更像是星级酒店。云母铺地,水晶吊顶,华丽,但不伧俗,有恰到好处的炫耀与含蓄。最特别的,是走廊两壁的装饰图并不是某名画的印刷版,而是真人照片。其中颇有几位名女人的样子我是认得的,都是内地当红的女明星——这大概便是公司的业绩之一了,在她们的宣传和包装上王朝应该是颇出过一些力的吧?其中一个名女人的画像边还附着她的一句名言:“只想做个普通人。”
只想做个普通人?嘁,那她认为自己有多不普通?演过几部电影,得过一两次奖,离过婚,打过官司,就变得不普通了?真的只想做个普通人,绝对不会这样响锣密鼓地喊出来,所以喊,就是因为太想不普通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跟在前台小姐的身后走进会议室,当看清坐在里面的两位年轻女经理的时候,我刚才看到的画面就都不记得了,甚至以前见过的所有女人的形象也都不存在了,天地间就只剩下这两个女子:一个高贵,一个妩媚;一个满脸英气,一个笑靥如花;一个短发方颐,西装套裙,线条极简洁,惟一装饰只是右腕一只男装表;另一位却着装艳丽繁复,夸张的大皱褶,标志性的几何图型,瞎子也可以看出,那正是“三宅一生”的招牌设计。
走进老北京的四合院(4)
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妮子等于把一尊广东玉的观音像穿在身上呢。
但是她也真配得上“三宅一生”,那纤柔有致的身材,生动灵活的眉眼,花明柳媚的笑容,都与身上的服饰衬得严丝合缝,让人看着,只觉俏丽不觉张扬。
最难得的,是两位经理无论从着装习惯还是气质风格上都截然不同,却又偏偏都惊人地美丽。我无法评价她们两人谁更美丽,也想不出除开她们之外的第三种美丽。想像力忽然变得贫乏,因为她们的面容已经填塞了我所有的想像空间。震惊之余,反而不懂得客套,就只剩下最老实的一句:“你们好,我是‘再生缘’玉器行的总经理唐诗。”
“你好!”短发的小姐眉毛微扬,“我是王朝广告的制作部经理宋词。”
宋词。她说她的名字叫宋词。而她本人,的确也像是一阙极清丽洒脱的宋词。是“大江东去”?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
仿佛有一阵清凉的风自远古吹来,唤醒了沉睡在荷塘深处的回忆,面前的宋词不是一个现实中的人,而来自我梦中的门内。她明眸皓齿,莞尔如花,似乎随时都会开口说出:“你来了?”
“你是不是以为她在开玩笑?”另一位长发的小姐显然误会了我的沉默,笑着从一旁转出:“是真的。她真的就叫宋词,而我,我叫元歌,创意部经理。”
她们两位且立刻取出名片相赠,果然分别叫做“宋词”、“元歌”。
这样的巧事,编成剧本子都没人相信。
难怪小李会说我同王朝有缘,我现在明白过来他所谓的“惊喜”是什么了,的确是个意外得不能再意外的“惊喜”,巧合到不能再巧合的“有缘”。
然后便开始开会了。
宋词按铃唤小妹斟出“碧螺春”来,碧绿的茶叶在杯中浮上来又沉下去,旗枪分明,香气扑鼻。
茶气氤氲间,我忽然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识,许多年前,也曾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吧?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品茶,聊天,玩玉,甚至吵架。吵架?为什么呢?
我觉得恍惚。
元歌问:“唐小姐,计划书您已经过目了吧?不知可满意?”平平常常的一句话,但是由她嘴里问出来,就有种回肠荡气的妩媚。
我不由笑了:“叫我名字好了。”一边取出本次参展的玉饰照片一一摊开。“这次我们‘再生缘’玉行准备拿出来拍卖的古董玉器价位总值约在一千万左右。为安全起见,此次我先带来做宣传用的一百零八件玉饰主要是‘新仿’,只有几件是‘真旧’。总价值约在两百万。”我问两位经理:“关于王朝以往的辉煌成绩我们已经领教过了,但是我想知道的是,对于这次的‘再生缘’玉饰展,你们在宣传方式上与其他广告公司会有什么不同?”
“王朝从不与人雷同,”元歌很快地接口,不愧为创意部经理,能言善道,口才便给,“玉文化在中国已有七千多年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已经对玉做了极形象的评价,赋予它深厚的道德内涵,总结出仁、智、义、礼、乐、忠、德、道等十一种品质,所以,玉器不仅仅是一种装饰品,更是一种文化品味。我们此次的宣传侧重点,就在于张扬它独特的文化意韵……”
显然在此之前元歌已经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此刻像背功课般一股脑儿复述出来。内容虽然生硬,姿势却很漂亮,身形微微倾斜,左腿压在右腿上,以手势做辅助,眼神熠熠,滔滔不绝,不像女经理开会,倒像女明星接受记者采访。
我微笑,既对她的卖弄觉得好笑,也为她的认真所感动,她的清澈的声音里有一种温软的味道,好像初春的花香,令人销魂。而且,她絮絮地说话的姿态很像一个人,像谁呢?一时想不起。
茶香缭绕中,只有元歌的声音在回荡。“……我们宣传的初步方案是这样的,除了正常的平面媒体广告之外,我们打算在正式拍卖会前搞一次大型玉饰秀,会请最著名的模特儿公司来表演,并且提前把消息散发出去。这样,不愁媒体记者不主动上门来拿消息,代做宣传。既节省费用,又效果显著。唐小姐,不知你觉得如何?”
我从恍惚中回过神儿来,要回头想一想,才能理清思绪:“整体想法很好啊,可是,模特儿表演如今也很平常,各类服装秀、首饰秀并不罕见,除非请一流国际名模,否则也很难引起媒体关注。”
“就是,一味做大,完全不考虑预算成本。”很意外,宋词竟站在我这边说话。
元歌斜她一眼,但转向我时,又立刻换上笑容:“这个我们也考虑过,所以主要打算在会场的主题上搞一些噱头,增强秀的文化意味,使它有别于普通的服饰秀……”
“具体做法呢?”
“具体做法……”元歌将坐姿换成右腿压左腿,略略支吾。
“在具体的做法上,我们可以出一些新花样。”接话的是宋词,“自古道:美人如玉剑如虹。如果在玉饰秀的同时安插武打表演,用剑的阳刚之气衬出玉的阴柔之美,反响一定不同。”
“在T型台上表演武打?听都没听说过。”元歌不屑,重新左腿压右腿,“想像一下吧,一群千娇百媚的模特儿下场之后,忽然冒出几个赳赳武夫来舞枪弄棒,接着锣鼓一停,再出来几个美女走台。‘玫瑰花炖猪肉’,什么跟什么呀?”
“什么‘什么跟什么’?武打表演不一定就是舞枪弄棒。”宋词分辩,“在我国古典文化中,武术与艺术从来就是分不开的,李白既是诗人又是剑客,公孙大娘舞剑为草书增添灵感,都是文武相融的典型例子。再说,一场秀里面只有女人没有男人有什么好看?”
“可这是玉饰,不是服装。大男人戴首饰可有多突兀?又不是同志表演。”
“所以才要请他们舞剑呀,这才刚柔并济,相得益彰。”
元歌气结,又搬起课本来:“孔子说过‘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玉是温文君子的化身,是一种斯文佩饰,怎么能与好勇斗狠的武术相结合呢?”
“那你可管窥蠡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宋词好整以暇,四两拨千金,“玉可不只是佩饰,最早还用于丧器、礼器和兵器。比孔子更早,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玉兵时代’呢。”
“玉兵时代?”元歌惊愕,又将右腿压上左腿,脸上露出茫然神情。
在讨论中,我注意到两件事:
一、宋词和元歌都不仅是美女,更是才女,相当难得的广告奇才;
二、两人不和。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1)
怨不得小李说她们难缠,遇上这样聪慧而锋利的两位女经理,除了难缠之外,也的确没有第二个词可以形容。
眼看着两人剑拔弩张,忽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刚才送茶水的小妹,她看看宋词元歌又看看我,羞怯地说:“小姐,门口那辆丰田车是您的吗?”
我点头:“是我的,怎么?”
“保安阿清说有辆货车要过来,门口的通车位置不够,想请小姐把车挪一下。”
我略略思索,取出钥匙交给她:“我这里正在开会,不方便走开。麻烦你请保安先生替我挪一下,好吗?”
讨论继续。
我向元歌解释:“刚才宋小姐说的没错,‘玉兵时代’一词出自袁康《越绝书宝剑篇》,说在轩辕、神农氏的时候,人们曾经‘以石为兵’,就是将玉石磨成环套在手臂上,边缘处磨得很薄,像刀刃一样,可以随时取下来当飞镖或者砍削用,作为狩猎的工具和抵御袭击的武器。因为玉石的质地较一般石头软,又有装饰作用,所以久而久之,即使不打猎的时候,人们也喜欢磨一个漂亮的石环套在手上,也许,这就是最早的玉镯了。但是这个说法也只存在于古玩学家的传说中,并没有准确的考证,不像孔子关于玉的理论来得那样普及明白,所以也就很少有人知道。玉在人们的概念中也渐渐由兵器转为礼器,所谓‘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成了一种佩饰了。”
“是这样……”元歌动摇起来,“这样说的话,把玉饰秀和剑舞糅到一起倒也有点儿意思,可以考虑让武士们穿上表示远古时代的兽皮服饰……”
“再戴上面具。”宋词补充。
元歌点头:“傩舞的面具,增其张力,更刺激一些。”
“模特儿的服装要尽量柔美,和男子的兽皮形成鲜明对比。”
“主题可以稍做调整。”
“经费省下许多。”
两人的意见总算渐渐相合。正谈得热闹,小妹又急匆匆跑了来,门也忘了敲,一头是汗,满脸绯红,站在门口愣愣地瞅着我大喘气,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元歌大发娇嗔:“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没看到这里在开会吗?”
小妹吓得一哆嗦,更加说不出话来。
我忙走过去:“你是找我吗?”
小妹这才战战兢兢憋出一句话来:“小姐,你的车子撞了,你……你们还是自己出来看一下吧。”
宋词诧异:“有这样的事?”
元歌双手抱拳做祈祷状:“天哪,真该请那个阿清滚蛋,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会议只得暂停,我走出去,果然看到自己的车尾擦在大货车的腰上动弹不得,保安站在一旁,涨红着脸,只是初春天气,他却满头是汗,看到我,嗫嚅地上前:“小姐,对,对不起,我,我赔。”
“你赔得起吗?”元歌口快地数落,“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你是怎么工作的?”
我过意不去,赶紧拦住元歌:“不能怪他,我这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处理好了。”我看着保安,“你叫阿清是吧?”
他憨厚地点头,不知道回应。
我微笑,再问:“你有驾驶执照吗?”
他仍然只知点头。我轻松地拍一下手:“那就没关系了。保险公司会处理的。是我不好,本来应该我自己来挪车的,却要麻烦你来替我做事,不好意思。”
听到这句话,阿清猛然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我,眼里写满愕然、感激、喜出望外,种种情绪纠缠在一起,那样清晰而炽热地表现出来,反而让我觉得为难。
小妹喜极而呼:“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元歌取笑:“这里又有你什么事儿?阿清有麻烦,要你这么起劲道谢?”
小妹脸上一红,扭身跑了。
元歌更加娇笑起来。宋词却望着我轻轻点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是《诗经·卫风》里的句子,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如精磨之美玉。我当不起这样的盛赞,赶紧说:“既然没事了,我们接着开会吧。”同时心里忽然想起上午在四合院里见到的那个青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几句话,用来形容他倒是不错吧。
讨论进行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模特儿公司请哪一家?头牌是谁?”
“剑舞表演是找武术队还是找舞蹈队?对场地有没有特殊要求?”
“背景音乐采用何种风格?”
“如何通知媒体?要不要和电视台合办?”
宋词和元歌又争吵起来,她们几乎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会有分歧,往往要我参与意见才能得出答案。
开始我想不通她们如此不和,公司为什么还敢派这样两个人来同时接待客户。但是渐渐地,我猜出这其中的妙处来:因为两人的意见往往相左,如果你不同意此,就一定会赞成彼。而彼与此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完整的计划可以说服客人与公司合作。这样,无论两人谁获胜,公司都一样受益。王朝的老总的确有统治一个王朝的心计。
争执间,宋词一只手忽然微微颤抖,不时去领口处拉扯。一枚玉璧从领口跳出来,我无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请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吗?”
“当然。”宋词爽快地从脖子上取下玉坠。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2)
我立刻紧紧地攥在手里,仿佛攥着自己的命,一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这是一枚极完美的龙纹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为表壳有莹润宝光,是埋于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后,以人气贴身珍存,慢慢盘玉数十年成就的。通体翠绿,底端忽然转为莹白,隐隐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将翠的部分雕成龙,却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纹路刻出丝丝缕缕的云卷云舒,刀工精美,细如发丝,龙蟠云上,巧夺天工。多年不见天日,并未有损它分毫锐气,相反,更使它有种温润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发出最柔和的光。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玉。
我抬起头,额上沁出密密一层细汗:“你这块玉,哪里来的?”
宋词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语气却偏偏刻意平淡:“是别人求我爸办事,当礼物送给我爸的。据说那人的祖上是个盗墓贼,有一次盗了个古墓,发现上百块好玉,就此发达了,在琉璃厂开了铺子,辉煌了几代,可是后来不知怎地又弄穷了,只差没有再去盗墓……我看这块玉雕得可爱,就跟我爸要了来,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给估个价儿吧。”
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惟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五千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岂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
很难说清决定签约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断,也不是冲动,而是一种认命,一种面对命运冲击时震撼的接受。只觉得有缘至此,夫复何言?
中国人对于“一见如故”这种情况有许多形容,诸如“三生有幸”、“缘订三生”、“一见倾心”、“倾盖如故”、“似曾相识”……而最准确的一种,便是“缘分”。
谁能说唐诗宋词元歌没有缘呢?
与这样的缘分相比,一纸合同几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应把生意给我们做了?”元歌和宋词一齐惊喜地叫出来。
我点点头,心头那丝震撼依然动荡不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唐诗遇到宋词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词佩戴着那样一块温润得直抵人心的宝玉也是注定的。
“玉”便是“遇”,这是天意。
我望着她们俩,自心底里感到熟稔,一种刻骨铭心的亲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这样的安排,要暗示什么呢?
元歌仍在欢呼:“太好了,没想到谈判会这样顺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也为了有缘相见,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
“好,我请客。”宋词附和。
“那怎么行?当然是我买单!”元歌对我眨眨眼,“其实谁买还不是一样?都是公司报销。不过那个掏钱结账的过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
我笑起来。这次她们两个倒难得意见一致。我喜欢她们,她们是两个真正的白领,而没有通常白领那种世俗化的通病。
来到餐厅,我本能地先让宋词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
宋词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
元歌笑:“一定是刚才开会时你写字暴露的。”
“可是刚才我根本没有拿过笔。”
“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馅儿。”
宋词钦佩地看着我:“唐小姐,你真是细心,观察入微。”
我苦笑,心头错愕不已,不,不是刚才观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词这个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块玉。可是,我为什么知道这一切呢?
侍者送上菜谱来,宋词让我点菜,我推辞:“我又不懂点北京菜,你是老主顾,还是你来吧,我什么都吃得。”
于是宋词做主。我提点一句:“别忘了点甜品,元歌喜欢吃的。”
“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品?”
“你喜欢甜品吗?”我怔忡,“我随便猜的。”
“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赞叹,“唐诗,你要是个男人,我一定爱上你。又斯文,又细心,又会做生意,文武双全。”
我羞赧,这人拍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抛上天去,只不知跌下来时有没有人接着。
边吃边聊,我渐渐知道她们两个也都不是北京土著——宋词在蒙古出生,骑马背,喝羊奶,直到小学毕业才阖家迁至北京,所以性格有点像男孩子。她的父亲是政府官员,与“王朝”总经理有点交情,遂将女儿推荐至公司出任制作部经理,情况约等于李培亮之于“再生缘”;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师范学院毕业后不服从分配,一个人单枪匹马来到京城打天下,从广告业务员做起,两年跳三级,升至创意部经理。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3)
我也将自己的经历向她们和盘托出:小时候在农村,六岁去台湾。这次来北京,是我出去后第一次回内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完全没有陌生感,仿佛故地重来,连风的气息都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在风中,时时听到有声音在轻轻呼唤我的名字,一个我自己不知道的名字,儿时的名字,我知道那是在叫我,可是听不清。走在北京的街道上,我总有一种感觉,好像随时转过某个街口,就会迎面撞上一个熟人。我总觉得,生命中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现在忽然想起来,可是又记不清楚。而当我遇到她们两个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会不会是因为在电视或者杂志上常常看到有关北京的消息,所以来到这里才觉得似曾相识?”元歌帮我分析。
我摇头:“那种熟悉感,不是因为我看到什么具体的建筑或者景物,而是因为那种气息。从在北京机场一下飞机开始,我就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关乎我的一生。每走一步,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一分。可是,我想像不出,会是什么样的事情。那种感觉,有些兴奋,有些紧张,又有些担心。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
“也许,那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你认识我们两个吧。”元歌娇笑,“你不觉得我们三个的名字巧得出奇吗?”
“唐诗、宋词、元歌,像不像艺名?”宋词也笑,“好似瞎子琴师教出来的三个女伶。”
“为什么琴师一定要是盲的?”元歌抬杠,“我说应该是陶渊明养的三朵菊,林和靖种的三株梅,齐白石笔下的三只虾,徐悲鸿纸上的三匹马……就算做戏子,也一定是哪个戏班的三根台柱子,红得发紫的那种。”
“红又怎么样?戏子终究还是戏子。”
“那可不一样。就像现在,不红的叫演员,红的就叫明星,身价差远着呢!”
“好了,元明星,要不要请你签名呀?”宋词讽刺。
元歌不以为忤,迅速接口:“这个嘛,请你问我经纪人。”
我笑起来,听着两人斗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来了。
我们没有要酒,可是咖啡也是会醉人的,我小口小口地啜着,已经醺然。曾几何时,我亲眼目睹过宋词和元歌两个人,也像此刻这样,针锋相对,寸步不让。那娇俏的表情,那愠怒的眼神,多么熟悉!
可是,我明明是今天才认识她们呀,因为一纸合同。
我弄不明白了,到底我是为了玉饰展才来北京的,还是玉饰展根本只是让我来北京的一个契机,而冥冥中其实早有安排,注定我要与宋词元歌相遇相识,一起去寻找我们共同的回忆。那些湮没在记忆深处的陈年往事,那些不可碰触而又无时或忘的心痛,到底是些什么呢?
直到这时候,我才有机会细细打量宋词。
她属于那种骨感美的典型,眉形整齐,与峻挺的鼻子横竖分明构成一个“T”字,棱角突出,轮廓鲜明,倒有些像欧洲人的脸型。但是到了下半部,因为嘴唇的小巧与丰满,整张脸的线条忽然柔和起来,平添了几分稚气,这使她所有的性格与倔强都变成小孩子的赌气,有种婴儿般的天真。而这天真里,写着不甘心、不服气、不安定、不知所措等种种情绪。
这是一张美丽的脸。
这是一个不快乐的女子。
这张脸我见过的。还有她戴的那块玉。
在哪里呢?
回到宾馆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轻盈的月光在衣间流动,风微冷,带着玉兰的香气,星罗棋布的夜空有鸟飞过的痕迹。是燕子吧?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我,可认识那只燕子?
爸爸说过,我是在北京出生的。难道,那时我已经有了记忆?爸爸还说,我出生的时候,他还不知道爷爷仍然活着,并且已经在台湾另娶,还以为自己是唐家惟一的根呢。唐家几代单传了,到我已经是第五代,所以十分紧张,天天祈祷着能生一个儿子。而且每个人看着妈妈的肚皮,看着她迈左脚跨门槛儿,都猜测会是个儿子。可是到了儿,老天骗了他,生下我这么个丫头。
据说生我那天,父亲摇头又摇头,叹气又叹气,可是想想是第一胎,也就接受了,谁知道紧接着下放,妈妈伤了身体,再也不能生了,他们只得接受今生只有我一个独生女儿的事实。
而到了台湾不久,叔叔又出了车祸,年幼的我成了偌大唐家玉行的惟一继承人,从此被当成男儿教育。
我在各色各质的玉器堆里长大。最先拥有的玩具,是“玉”,最先熟悉的颜色,也是玉。世界对我而言,不是很明确的赤橙黄绿青蓝紫,而都是一些中间色,比如翠绿、碧青、鹦哥绿、丹砂红、羊脂白、茄皮紫,以及各种各样的色沁。
所谓沁,是指玉在地下呆久了,周围矿物质的颜色就会沁到玉里,形成不同的颜色。
而我,我是“玉沁”,整个人从小到大活在玉的包围里,耳濡目染,脑子里全是有关玉的知识。生活非常简单。就是玉。玉的鉴赏、收藏、雕琢和经营。
奇特的是,我对玉天生有种极高的敏感度和颖悟力,真伪好坏,往往一言中的,师傅教过的知识,过目不忘;师傅没教的,也可触类旁通。选玉辨玉,眼光奇准,连玉行最高级别的匠人也对我这初生牛犊不敢小觑。
爷爷很是惊喜,感慨说我虽然是个女儿,可是不愧为唐家的后代,这便是天意了。从此不再提起那套重男轻女的老论调,也不许别人提,只一步步着意将家族生意交到我手上。这次进京宣传,便是一次重要的历练。
可是没想到,一到北京就发生了这么多奇事。
我有种感觉,来京好像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了寻找一些失落的记忆。那些记忆,沉睡在我心灵的最深处,只等北京的风将它唤醒。
同时,我心里还有一个小秘密,一份深藏的渴望,尽管,我知道实现的机会是多么地微乎其微。那就是,我想寻找一个人,一个故人。
躺在床上,我习惯性地取出一只木刻的小灯笼,点上蜡烛,看烛泪一点点滴落。
烛光中,有张阳光般的笑脸对我开放……
恍惚又回到短墙旁。
那年,我六岁,他八岁。相遇的地方,是家门前矮矮的篱笆墙。
刚刚下过雪,空气中有种凛冽的清爽,钢蓝的,拍上去似乎可以发出脆响。
他坐在墙垛上吹口哨,看到我,问:“你叫什么?”
“丫头。”那时,我并不知道除了“丫头”外自己还有什么别的称呼。“你呢?”
“张国力。”他答得很大声,气壮山河的。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4)
于是我觉出自己名字的土了,有些不服气,忙忙地补充:“我爸爸是大夫,会给人治病。”仍然问,“你呢?”
“我爸爸……”他转了转眼珠。只有八岁,但经得多懂得多,已经很会顾左右而言他,“我爸爸会讲故事。”
“你会讲故事吗?”
为了那些故事,我打开了篱笆门,消除了所有的隔阂与戒备。并且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
小红帽,海的女儿,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那个时候听来的。
我记得很深。
这以后我一直很喜欢看书,尤其嗜读童话,不得不说是得益于张国力的启蒙。只是,不知为什么,我看到的童话书往往和他当时讲述的内容有出入,后来我想明白大概是他记不清楚就故意东拉西扯。可是小时候我不会这么想,那时我坚信他是对的,而那些童话书翻译错了,真正的原版,是张国力版。
除了故事,他还给我讲过很多新鲜的事儿。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不知道比我广多少倍。他甚至去过遥远的哈尔滨,见过那种只有童话里才会有的冰雕的灯。
“冰灯呀!”我神往地赞叹,又渴望地仰起头,“你会做吗?”
“我不会做冰灯,不过,我会做雪灯笼。”他说做便做,随手握起一团雪,捏实了,用小刀剜得中空,圆圆的,像莲花开,然后插上一根蜡烛,点燃,就成了。
我忍不住拍着手跳起来:“雪灯笼,雪灯笼!”
他笑眯眯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脸上不知是因为兴奋还是受冻,红通通的,耀眼,而他的笑容,那样灿烂明朗,没有一丝阴影,让我连天冷都忘记了。
他笑着,忽然想起了什么,重新又掏出小刀来,一笔一笔,细细地,认真地,在灯壁上划下“张国力”三个字,很认真地说:“看,这就是我的名字。张国力!”
张国力。那是我最初识得的字。忘不了。
童年的心中,从此认定一尊神。神的名字叫张国力。
张国力对我而言,代表了朋友,兄长,老师和情人。
是的,虽然那时候还并不知道“梦中情人”这个成熟的词,可是的的确确,从此张国力一再地出现在我午夜的梦里,延续着白天的相聚。
在农村,因为我家是外来户,因为我的南方口音,还因为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没边没际的梦境,我自小是个孤僻内向的孩子,在张国力之前,并没有过一个伙伴。
认识张国力的那天晚上,我好激动,千百次地对自己重复着:“我有朋友了,我有一个朋友了。”
这个朋友来得这样及时,闪亮,而且,无所不能。
他很会打架,曾经带着我打遍了所有欺侮过我的乡村孩子,而最特别的是,他却并没有因此成为农村孩子的众矢之的,反而成了他们的领袖。无论他出现在哪里,身边总会立刻聚集许多追随者。而我,则是最忠实的一个,对他言听计从,寸步不离,并且因为他对我的格外温和而无比骄傲。
那么多的孩子中,他和我玩的次数最多,并不因为我是一个无用的小女孩而嫌弃。这使我更加死心塌地地崇拜他,曾经,童年最大的渴望就是可以永远同他在一起,日夜相随,永不分离。对我而言,靠近他,就靠近了温情,快乐,知识和幸福。
他教会我许许多多的游戏,但最喜欢的一种,还是制作雪灯笼。
那年冬天很多雪,我们常常做了雪灯笼来玩,搓着手,跺着脚,很冷,但是很开心。而且约定了,以后每年下雪都要做雪灯笼。
可是,冬天还没有过完,他就忽然说要搬家了,他说,爸爸“摘了帽子”,他们要走了。
我不懂什么叫“摘帽子”,只朦胧地知道是喜事。可是,我却一点也不高兴,哭红了眼睛拉着他问:“你还会回来吗?”
他很认真地想了又想,忽然问我:“你今年几岁?”
“六岁。”
“好。再过十二年,等你满十八岁的时候,我就回来娶你。”
“真的?”
“拉钩!”
我伸出手。两只冻得红红的小手指勾在一起,拉过来,拉过去。
六岁,尚自情窦未开,却早早地许下了今世的白头之约。童稚的声音,奶声奶气,却十分庄严。“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要!”
一百年,很长了。一百年都不反悔,那是定定的了。于是放心地松开手,向地上吐一吐唾沫,再用力地跺两跺。
不知是什么时候传下来的规矩,但是小孩子都信,历久沿袭。
而且还有信物,是他亲手雕刻的一个小小的木头灯笼,莲花型的,外壁不忘了刻上他的名字:那气壮山河的“张国力”。
然后我们就分开了。
夏天来时,我的家也搬了,一搬搬到台湾去,中间再也没回来过。
台北的冬天没有雪,我常常以为自己会忘记他,可是每每提起笔,他的名字就会自动浮起,于是,我会用心地在纸上一笔一画地描出:张国力。
字体童稚而执著,是刻意的模仿,他小时候的笔画。
张国力。生命中最初的文字,一生一世,忘不掉。
而那个木头木脑的小灯笼,更是刻不离身。
那是媒定。一个八岁男孩给六岁女孩的媒定。在大人的眼中它也许只是一时之兴的玩物,可是我信,我永远记得那句“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要”的誓言,那是比任何山盟海誓都更加诚挚真切的,它们就像张国力的名字一样,刻进了我的生命中,永不磨灭。
对雪灯笼的思念无时或忘,随着一天天长大,那种思念的意味渐渐多了别的含义。台湾的孩子早熟,早在初中已经开始学大人拍拖。当同学们都在精心实践自己的初恋故事时,我却将自己紧紧地封锁起来,抱着我的木灯笼苦苦地怀念小山村里的婚约,我告诉同学,我早就有未婚夫了,他的名字,叫张国力。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他到过许多地方,会很多本领,会讲故事,会打架,战无不胜,他说的话,一定算数。
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1)
可是现在,已经十七年过去了,他回去过那落雪的小山村吗?他还记得那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的傻丫头吗?如果我带着我的木灯笼来到他面前,他还会履行当年的约定吗?
蜡烛的泪已经滴干,烛焰叹息地摇了摇头,熄灭了。
不知道今天晚上会做一个怎样的梦,不知道那个梦中的男人在今夜会不会终于回过头,他的样子,像张国力吗?长大的张国力,会是个什么样的英俊青年呢?
我把木灯笼抱在胸前,睡着了。
再见到小李时,他问我:“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那两位女经理呀。有缘吧?难缠吧?”
“的确让我见识匪浅。”我笑,又忍不住勾起心事来,“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和她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好像早就认识似的。”
“成语里管这种交情有个现成的形容,叫做‘一见如故’。”
“不,不是‘如’故。”我摇头,“根本就是故旧重逢,我可以清楚地说出她们的某些特征,比如宋词是左撇子,而元歌喜吃甜食。我坚信她们就是我梦里的人,或者,是前世相识。”
“你们女孩子就是喜欢故弄玄虚。动不动就是什么梦中人呀,前世今生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小李不经意地笑,“不就是名字相似吗?巧合罢了。”
我不服气:“你听说过这样的巧合?”
“怎么没有?告诉你一个真实故事:小学时,我的同桌姓戴,叫戴小军。”
“没什么特别呀。标准大陆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的名字。”
“听我说完——有一次我们交表格,我无意中看到他父母姓名那一栏,父亲叫做庶本,就是‘以庶民为本’那两个字;而母亲姓于,叫文淑,就是……”
“文静娴淑对不对?这也没什么特别。”
小李的眼睛充满笑意:“这样分开来念当然没什么特别,可是你连在一起读读试试。”
“戴……庶本、于文淑……”我忽然醒悟,爆笑出来,“代数本、语文书!天哪!”
“你说巧不巧?”
“都不像真的。”
“千真万确,编都编不出来这样的巧事。最好笑的是,他父母做夫妻几十年都没发现这一点,还是被我无意中叫破的。”
“天哪!”除了叫天,我已经不会说别的。
“所以,生活中无奇不有,只不过,你看别人会觉得那是巧合,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以为天降大任于斯人,盲目自大起来。”小李胜利地摊一摊手,“其实,把巧合简单地看做巧合,就什么事也没有。”
听他这样说,又好像没有道理。我笑了:“今天来找我,安排了什么好节目?”
“游长城如何?或者去康熙草原骑马?”
“太远了,”我犹豫,“好辛苦,有没有近一点儿的地方。”
“那么,爬香山?”
“香山?不是说秋天的香山才好看吗?现在又没有红叶。”
“谁说香山只能在秋天看?”小李颇维护北京旅游业的声誉,“香山是属于四季美的那种,只不过满山红叶时更壮观而已。但是绿叶如荫的香山也很美呀,而且山下还有雕楼,有团城旧迹,有卧佛寺,有黄叶村,有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故居?”我立即来了精神。“我要去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故居在黄叶村。
黄叶村在香山脚下。
香山在北京城的西北角。
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濒临闭馆,空气中有种苍茫的意味,总仿佛在催促: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小李还在买票,我已经迫不及待地踮起脚尖往园子里望,甬道上有个人影一闪,十分眼熟。他是……
哦,他是那天送我画报还帮我付车资的那个青年!我忍不住叫起来:“哎,你!”一边急追过去。
可是,看门人拦住了我:“你的票?”
“我的票?”我大窘,“正在买呢。”
好在小李及时举着票来救了我的驾,看门人还是给了我一个老大白眼:“买了票再进嘛,急什么?就差那么几分钟?”
我顾不得回话,拉着小李就往里跑,可是,庭院里草木稀疏,人迹杂沓,哪里还有那青年的身影。
小李问:“你刚才喊谁呢?”
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2)
“一个男人。”
“你梦里那个?”
“胡说。”我瞪小李一眼,“是在北京才认识的,还不知道名字呢。”
“他是欠了你钱还是长得特别英俊,让你唐大小姐这样紧张?”小李继续打趣。
我有些怅怅地:“他没有欠我钱,倒是我欠了他的。”
同那青年的失之交臂,让我突然发现,原来,他留给我的印象是那样美好深刻,原来,我一直很希望再见到他。
我在人群中东张西望,脚下颇有点不知所之。小李抱怨:“你根本没心思参观,你是在找人。”我不禁抱歉:“不不,我很想好好参观一下曹雪芹故居的,想了好久了。”忙收拢心神,将注意力放在那些庭院建筑,条幅楹联上,又特意到曹雪芹像前行了礼。
我不是一个拜神主义者,也没有什么偶像,但是,对曹雪芹,我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敬仰、崇拜,视为神祉。从小到大,《红楼梦》看了无数遍,总是忍不住想入非非,怎么可以梦游大观园,同曹雪芹长谈一次,让他告诉我后四十回的真正结局呢?那种想法,常常令我心痒难挠,辗转反侧。
然而,当真踏进所谓的曹雪芹故居时,却不知为什么,让我忽然有种距离感,不真实感。这里真的是我心中的大师曹雪芹曾经居住生活过的地方吗?他就在这里“批阅十年,增删五次”,将《石头记》最后完成至《红楼梦》?如果他住在这里,那么“脂砚斋”又在哪里?《红楼梦》的后四十回遗失了,若是将此地掘地三尺,会不会意外发掘出一份精心保存的原稿?会不会,一百年前,曹雪芹在最后完成了《红楼梦》的著述之后,将它密密装裹,用一个极妥善的办法收藏在不朽的瓮里,像妙玉贮雪水那样,用一个“鬼脸儿青”把书稿藏了埋在地下。然后,他再故意将其他的散稿收回销毁,让《红楼梦》永远残缺,同所有的世人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会不会呢?
正自神游天外浮想联翩,身后传来轻轻的吟诵声:“蓬窗牖户,绳床瓦灶,并不足妨我襟怀;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
这正是《红楼梦》开篇曹雪芹自诩的句子。是谁?谁这样知情解趣,说出我心中所想?
我回过头去,忍不住心神一震,是他,是那个四合院里的青年。刚才到处找他不见,却原来离我这么近。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一种钝钝的喜悦和隐隐的疼痛从心中升起,仿佛我已经寻了他好久好久,仿佛我一直在期待这样的一次重逢,仿佛已经预知命运的安排,仿佛山雨欲来山洪欲发只待一声令下。震撼过度,我反而不晓得该怎样搭话。
那青年接触到我震动莫名的眼神,有些惊讶,没有认出我来,只是微微地一颔首,转身离去。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我才如梦初醒,不行,不能再让他跑掉,这次错过了,下一次,我可去哪里找他呢?小李还在一旁对着雪芹像左拍右拍,我顾不得打招呼,直追出去,至于到底为什么要追,追到他之后又该说什么,却没有想过。
在垂花门里的竹林旁,我追上了他:“请等一等!”
他停下,惊讶地看着我,并不询问。
不知为什么,我的眼睛有点潮湿,杂乱无章地开口:“我是唐诗,我们见过的,在四合院,我还欠你十块钱呢,谢谢你的那些画报,我天天看……”
他想起来,笑了:“原来是你。在北京玩得好吗?”
“很好。没想到可以再见到你。”我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我刚刚进来,你呢?”
“我已经逛完了,正打算回去呢。”
“这么快?”我深深惆怅。
他看出了我的失落,想了想说:“穿过这个竹林后面有个茶舍,要不要去坐一会儿?”
“当然!”我禁不住雀跃,已经完全把小李忘在了脑后。
竹林间的石子路上长满青苔,湿滑地,我打了个趔趄,被他扶住了。他自然地牵起我的手,引着我走出竹林。我心中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痒痒地喜悦,说不清楚。竹林间有种游荡的暮色在飘流,给林间平添了一种幽深的意味,我觉得好像在随他走进一个美丽新世界,一个爱丽丝的仙境。又似乎,不论他将带我去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只知道,跟着他是安全的,美满的,平和的,满足的,一种再无忧虑思疑的松弛。
我们在茶舍前的树墩子上坐下了,他扬手叫了两杯茶,玩笑地说:“这是妙玉从梅花上收雪烹的茶,难得的。”
我也笑着,说:“刚才我还在想,曹雪芹会不会把《红楼梦》的原稿像妙玉那样,用一个瓮收在地下藏着呢。后四十回遗失,是全世界文坛的一大损失。”
“也未必,也许这就像维纳斯的断臂一样,未尝不是一种缺憾美。有谁能想像维纳斯长着两条胳膊的样子呢?要是有一天人们真的发掘出了一尊四肢齐全的维纳斯,带给我们的未必是狂喜,说不定反而会感到巨大的失落。”
“那也是。”我表示同意,“我小时候在乡下有个小朋友,他很会讲故事,给我讲过许多童话,后来长大了我看到原著,发现和他讲得不大一样,我一直都不肯相信是他错了,总觉得版本不对。后来想明白可能真的是他错了,还很难过呢。”
“在乡下?”他微微一愣,燃起一支烟,带着丝沉思的神情,慢吞吞地问:“是台湾的乡下吗?”
“不是,是内地。我小时候在大陆,六岁才去台湾的。我一直有个愿望,可以再见到那个讲童话的小朋友,他曾经送给我一个木头灯笼,还和我有过一个‘一百年’不许要,的死约定……”我发现自己讲着讲着就跑题了,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又绕回来,“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忍不住要猜想《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想像宝黛钗的真正结局。我有很多问题想问曹雪芹,都快把自己憋死了。”
“哦,是什么问题?”不知为什么,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我望着他,认真地问:“你说,王熙凤会写字吗?”
“什么?”他愣了一下。
“书里面说王熙凤不大识字。可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一样的规模,都是礼义之家,史湘云薛宝钗以及元迎探惜姐妹都是打小儿上学的,琴棋诗画样样精通,怎么独独王家却不让女儿上学呢?而且王熙凤取的是个男儿名字,说明王家很是望女成凤,又怎么可能不让她念书识字呢?所以,我怀疑,王熙凤不识字是假,为了逃避入宫,或者,就是王熙凤小时候太有才气,杀伐决断比男孩子都强,让父母害怕了,所以不给她读书,就像武则天杀马令皇室惊动一样,人们不希望一个女孩子过分优秀。”
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3)
“有道理。”他轻轻抚掌,谈兴也浓厚起来,“其实,《红楼梦》里有很多这样的自相矛盾,就好像曹雪芹有意留下许多破绽让后人来思索似的。像妙玉,一个四海为家到处挂单的女尼,收藏的茶器之贵重连贾府也难与匹敌;说是官宦家的小姐,因为怕养不活才送到庵里戴发修行的,还特地跟着几个贴身女佣服侍她,这样的阵仗,在贾府好像也并没有真正受到多少尊重,倒充满了落难公主的意味。而且,这样的千金小姐,却在贾家一住多年,老家连个来人打问都没有过。所以我猜想,会不会她就像甄家一样,是被抄过家的名门之后,侥幸逃命出来被贾家收容的。所以才会带发修行,而又凡心未泯,只因为出家根本就是一种逃避,掩人耳目的。”
“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我轻轻诵着《金陵十二钗》里妙玉的判词,心里豁然开朗。“贾府抄没,按理与僧尼无关的。可是妙玉最终还是跟着落魄了,原因必定是她除了贾家之外没有别的去处可以投奔,或者干脆就是跟着贾家一起败露身份,说不定,贾家被抄,她还是其中一条罪状呢。”
“也或者,她跟着家庙转移了。记得妙玉最喜欢的那句禅诗吗?”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
“不错,《红楼梦》里有个铁槛寺,又称馒头庵,正同妙玉的那句诗相合。这大概就是预示了贾府其他人的命运了,他们后来不是都被关在铁槛寺了吗?还记不记得有关贾芹的那首打油诗?”
“西贝草斤年纪轻,水月庵里管尼僧,一个男人多少女,窝娼聚赌是陶情。不肖子弟来办事,荣国府内出新闻。”我念完了笑起来,“一直觉得这段话太粗俗直白无趣味,很不像曹雪芹的笔墨,到底是高鄂续得不像。”说到这里,忽然猛醒,“你是说贾芹把妙玉……不会的,这太残酷了!”
“可是你想想看,这会不会很有道理呢?贾芹把庵堂当成淫窟,妙玉并不知道,贾家被封,她搬出栊翠庵,最可能去的,就是贾家的其他家庙,比如水月庵。那么,很可能便会落入贾芹的手中,那便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污淖中了。这便是一种曲笔的写法。”
“但是仍然太残酷了。残酷得失去了美感。相比之下,我宁可喜欢黛玉和湘云的结局: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我喜爱那样的意境,清冷而婉约,如凄凉地微笑着拭去沁落眼角的一滴清泪,并在晚风中轻轻弹去,风因此而温润起来,呻吟如歌。”
当我这样描述着的时候,忽然有一种隐忧,怕他会笑我矫情,或者赞我浪漫,无论是哪一种感慨,都将令我寂寞而窘迫。以往,每当我这样深深地陷入文字的迷阵中,朋友们都会惊讶地答一句:“你说话好像做诗耶,真有趣。”
可是,他没有,他就像听我说“今天月亮很好”,“谢谢我吃饱了”一样平和自然,并且毫无阻碍地接口说:“中国古典文学中讲究‘哀而不伤’,就是这一重意思了。”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润了,心中被狂喜充满。我终于,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对话的人,终于可以同一个人仅仅因为对话而无比兴奋,谁能了解那种谈话的快乐呢?它是比饱食美味佳馐或者考试得到个好成绩以及抽奖中彩票都更加难得而令人心生感激的。
对着这样一位从天而降的知己,我忍不住说出心底最深的秘密:“小时候,我一直有个奢望,想长大了重续《红楼梦》,后来读的次数越多,就越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一直盼望有个人,可以真正地揭出《红楼梦》真相给我看。这个愿望,和那个想找到木灯笼主人的愿望一样强烈。”
他又是微微一震,正想说什么,这时候我听到呼唤声,是小李,他一路找来了。我惊跳起来:“天哪,我把小李丢了。”忙回应着,“小李,我在这儿。”
小李穿过竹林,抱怨着:“怎么搞的,一转眼就把你丢了……这位是……”
我替他们俩做介绍:“这是我的同事李培亮,这就是我欠他钱的那个人……”这时我想起谈了这么久,居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他笑一笑,主动伸出手来:“我叫张楚。”
张楚。他说他叫张楚,是大学古文老师。
好年轻的大学老师。好儒雅的青年。好英俊的张楚。
或者,他并不算十分英俊,可是,却绝对称得上英挺,英气勃勃,挺拔傲岸,傲岸之中,又有种儒雅的味道,如玉树临风,超然物外。而那种超然的气质,是那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莫名地欢喜,从黄叶村回来的路上,一时沉默得神游天外,小李问我话也听不到;一时又夸张地活跃,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话里全无主题。小李几次说我反常,我只是吃吃笑,不辩驳,也不解释。
晚饭也没吃就同小李告别了,托辞说太累了,想早点回去休息。可是回到酒店,却又兴奋得睡不着,心里面像有一整支队伍在操兵似的,纷至沓来,熙攘杂乱。有个名字,擂鼓一样重复地响起:张楚,张楚,张楚!
发生了什么事呢?这样地心神不安,这样地坐立不宁,这样地情不自禁,这样地若喜还嗔。
站在酒店窗前,我拉开厚绒的落地窗帘和轻薄的软纱衬帘望出去,月光斑驳地筛落在庭院中,随风轻快地跳跃着,是一只只洞悉秘密的精灵。
风吹进来,我又想起张楚抽烟的样子,烟使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有种无意地远眺,带着迷茫,又似沉思。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眼中的忧郁便一扫而光,仿佛雨霁云开,令人惊喜地帅气明朗。他微笑,专注地倾听,发丝在风中微扬。牵起我的手时,那样自然,温和,如同兄长。那一刻,我真有种期待,可以就这样,将自己的一生一世,交付他手中,随他走遍天涯海角。
我蓦地一惊,是吗?在张楚牵起我手的那一刻,我曾经期待过永恒吗?期待过一生一世的给予和接受,天长地久的长相依偎吗?
如果,如果可以把自己所有的心思与盼望从此交付与那样的一个人,该是多么惬意美满的事情!可以吗?可以做这样一个美好的梦,就此沉进爱河吗?
爱?这种不期然的心动,这种慵懒的温柔,这种渴望交托的期许,就是爱了吗?自童年的张国力之后,终于又有一个活生生的男子走进我的心,让我了解到什么是爱的感觉了吗?
是的,那是爱。如果这样夜不成眠地念着一个人的名字还不算爱,如果这样迫不及待地渴望下一次见面还不算爱,那么,我真不知道爱情应该是什么了?
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4)
可是,我该怎么告诉他呢?该主动表白吗?还是等待着他也爱上我?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到他呢?主动约会他?或者到他任教的学校去找他?总得有个理由吧?就这样冒冒失失地送上门去,未免太不矜持了。会被他轻视吗?
我不知道该找谁请教,从来没有试过恋爱,更没有追求过男生,无法想像那该是怎样令人心悸的一种往来。但是凡事都是有第一次的对不对?我终于是爱上一个真实世界里的人了,对不对?他总比童年记忆中的张国力更真实亲近,可闻可见,也更有可能性吧?经过了对张国力的十七年的思念与等待之后,任何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都不会难得倒我了。我决定,要做一个勇敢的女孩子,对我喜欢的那个人,大声地说爱。
木灯笼烛光摇曳,我望着它轻声说:张国力,我可以不再等你吗?
风从窗口吹进来,拂动白色的纱帘。
如絮,如沙,掀动漫天漫野的迷茫。
我在迷茫中寂寞地走,永远的流浪,无边的孤寂。有闪电划破寂静,撕裂的云层中,一张美若天仙的脸。
美,但是冷,不苟言笑,一副君临天下的派头,望着我幽幽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一惊,蓦然坐起,屋子里空空如也,只有白色的窗纱在飘。是谁躲在纱帘后对我凝睇?
木灯笼已经熄了。余烬犹温。
我起身将窗子关好,翻个身再睡。
刚闭上眼,那女子又来了,那张脸,依稀仿佛,像宋词,也像元歌。
元歌在暗夜中妖娆地舞,妖娆地舞,唇边噙着一抹恍惚的笑,冷漠的眼神穿透了千古的黑暗,似嘲弄,似迷茫,长袖飞扬,身形如鬼魅,蓦地一转身,再回过脸来,已经面目全非,换作宋词。
宋词定定地望着我,眼神忧殷绝望,声音如泣如诉,仍然执著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觉得疲惫,可是这次再也醒不来,由得她在我耳边一遍又一遍地盘问,将我折磨得大汗淋漓。
是电话铃声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声音听起来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悦耳:“唐诗,还在睡吧?可别忘了下午的会。对了,你的车子还在修理,不如我来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于是欣然同意。
拉开窗帘,才发现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沥沥的,反而增添几分春意。街边的柳树刚刚发芽,一片朦胧的新绿。但是过不了几天,叶子就会暗下来,好像少女的青春,转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实红颜白发的距离并不遥远,幻想与现实,也只在一步之间。我莫名地伤感起来。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断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与往日不同。浓妆,夸张的塑料耳环,带披肩的大麻花紧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裤上到处都是口袋和补丁,手里还拎着把嗒嗒滴水的花绸伞,一头卷发张牙舞爪,像个小太妹。
看到我惊讶的目光,她笑起来:“这样不好看吗?”
“好看。”我由衷地说,“你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别人穿“三宅一生”是“矫情”,元歌穿则是“性格”;别人穿“乞丐装”是“发神经”,而元歌穿却显得“够精神”。这叫“天赋”,羡慕不来。
我们先一同到酒店一楼喝早茶。
元歌说:“不知怎的,我一见你便觉得亲切,好像认识了几辈子似的。”
我笑:“有本著名的小说里,男女主人公初次见面也说过类似的话。”
“我知道,贾宝玉见林黛玉嘛。”元歌娇笑,“贾宝玉问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没有,哥哥便恼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词借玉来看的事儿,没想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不禁笑了。
元歌说:“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么好,石头记罢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过的东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丢来荡去,像不像随身附着个小鬼儿?尤其有种玉蝉,听说是人死后塞在嘴里封口用的,也有人挖出来挂在脖子上说是当护身符,吓不吓死人?”
我更加好笑:“签约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玉是中国七千年文化的沉淀,什么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说玉是一件斯文佩饰……”
“那是为了投其所好、诱你入彀嘛!我不那样说,你会相信我的诚意吗?那时你是客户,我当然只有顺着你说。但是现在我已经当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说实话啦。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我郑重宣布,我是不喜欢玉的。”
“你是不喜欢玉呢?还是不喜欢宋词戴的那块玉?”我拆穿她,“都说广告公司的创意部和制作部向来是天敌,但是你们俩好像特别有仇。”
“是她对我有成见,仗着自己出身好,有个当官的老爸,谁都看不起,处处与我为难。”
“其实你也不简单呀。”我赞她:“北京藏龙卧虎,机会虽多,竞争也最激烈,能够脱颖而出又坐稳位子,一定很不容易。”
元歌苦笑:“那有什么用?别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认为我凭的是一张脸。”
“你是说宋词?”
“她明里暗里骂我是狐狸精。”
“为什么会这样呢?”
“秦归田那个老色鬼喽。”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总经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见男的就板一板脸,见女的就嘻皮笑脸。有时候还突然摸一摸抱一抱,说是试验女职员在面临突发状况时的反映。自从我进了公司,他就一直黏着我,有事没事儿地说些不咸不淡的话,弄得满公司的人都以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辩,只得虚与委蛇,宋词就骂我没骨气。哼,我要有个好老爸,我也板起脸来扮骨气,可是谁叫我出身贫门,没有后台呢!”
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5)
“宋词不怕秦经理?”
“当然了。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归田色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避孕套闷死!”
“哇!这么大胆!”
“就算这样,何董事长都拿她没办法。你说,我怎么敢跟她比骨气?我只要见秦老乌龟的时候笑容稍微少一点,都早吃了炒鱿鱼了。”
说起办公室风云,元歌娇媚的脸上现出几分沧桑。“说是已经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总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却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饭。”
我深觉同情,又不知如何劝慰,只得转开话题:“我注意到,宋词的手常常发抖,她是不是有什么病?”
“她有轻微的帕金森综合症,情绪紧张或者过于激动的时候就会发作,但是没什么大碍。”元歌嘲讽地笑,“标准富家子的富贵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绞痛,多么完美!”
“可是这种病很罕见呀,听说只有老人才会得。”
“宋词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个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执,还自以为是。”元歌攻击起对手来可谓不遗余力,“这样的老姑婆,谁见了谁倒胃。难怪连老公都保不住。”
“宋词结过婚?”我吃一大惊。
“又离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儿吧,好像她的病就是从那时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离婚又不会在脸上画红字,当然看不出。”元歌三两句交待宋词前尘,“她的前夫是个电器推销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认识,欣赏她的办事能力,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个把月即宣布结婚,三个月后离婚。闪电速度。所以宋词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太多已婚妇人的痕迹。但是交往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欢的女人。”
“你是说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顶失败,就见不得别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词送我回酒店时,却又是另一番说辞:“元歌一找到机会就向人抱怨说应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别人献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设法自己送上门,打扮得妖妖娆娆的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前晃来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钩,所以无论姓秦的怎么对她都怪不得别人,纯属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点虚荣,爱出风头,爱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贱。”我替元歌打抱不平,“应付姓秦的,也许她是没办法,不这样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办法有很多种,致力于工作是最简单直截的做法,何必出卖尊严?”
“元歌说那只是应酬,她和秦归田其实没什么的。”
“没什么?谁信?办公室里有个流行的段子,说如果有人报告有只苍蝇飞进办公室,秦乌龟会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报告说有只母苍蝇飞进来了,秦乌龟会叫人把它抓起来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生殖器。元歌自己不尊重,秦乌龟会放过她?”
听她这样说,我又觉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几岁,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耳根子又软,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聪明,仅限于判断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旧。
宋词又说:“元歌对物质的渴望近乎于变态,从早到晚,满脑子就是穿新的衣裳认识新的男人,然后让新认识的男人给她更多的钱买更多新衣裳——这样的女子怎么说也无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赠失学儿童。”
不能说她说得不对,可是我仍然认为同为女性,原不必那样刻薄。“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无忧,也许对金钱的需求便不至于那么迫切。”
“也许。但人不能选择出身,可是可以选择怎样做人。没有钱一样能做到自爱自重,何况她并不是真的穷到为了面包或者尊严而取舍两难的地步。”
至此我发现宋词对元歌的敌意并不是元歌所以为的那样,因为妒忌,而是她打心底里瞧不起她,轻视她,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不知为什么,她这份刻骨的轻蔑让我觉得心寒,忍不住想说服她,希望她能对元歌好一点。我本能地预感到,她这样恨元歌,总有一天会出事的,出很大的事,对她们都不利。那种预感其实是自昨天见到她们第一眼起就开始了的,但是在这一刻愈发清晰起来,我终于知道自己一直深深恐惧着的是什么:仇恨。
会议一连进行了三天,内容是有关玉饰秀场模特儿们的服装定位。
宋词和元歌一径地针锋相对,剑拔弩张。见到我,争着投诉对方意见荒谬。但是世人的通病便是同情弱小,总地说起来,我是有些偏帮元歌的,时时劝慰宋词:“她这样设计也有道理,你配合一下嘛。”
“我配合她?哼,人头猪脑,计划书全不合理,都不知道她怎么当上这个创意部经理的!古装部分居然要自三代以前开始,唐宋元明清一一排演下来,直到今时今日,照这样执行,经费不知要超出预算多少!一点制作常识都没有。”宋词将一摞图文并茂的企划书摔在桌子上,满脸的不合作。
但是元歌另有解释:“你懂什么?玉文化源远流长,当然要自三代以前表现出来才够气派。制作部的任务就是在配合创意部计划的前提下尽量少花钱多做事,一味贪图简单,把工作往省里做,那还要制作部干什么?找几个民工来不是一样?”
我被她们吵得头昏,不禁纳闷:“你们两个这样一直吵一直吵,别的客户是怎么受得了你们的?”
“看客户是男是女喽。男的多半赞成元歌,女的就会偏向我。”宋词笑,“客户是上帝。”
“那我呢?我是女人,是不是应该同你步调一致才对?”
“你是例外。你不是客户,是朋友。”
“元歌也这样说。”
“她?哼!”提到元歌,宋词永远是这副不屑的表情。
我心平气和地提醒:“宋词,可不可以不要用鼻子说话?”
“就是,同那个贱人计较,把我的风度都带坏了。”宋词抱怨,又推到元歌身上。
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6)
日间的生活带到夜里去,我晚晚做梦见到两人争吵。
“是你居心不良。”
“是你欺凌弱小。”
“不要以为她帮你,你就可以骑过我的头去。”
“她帮我是她的事,骑过你的头是我的事,你阻止得了吗?”
“不要吵不要吵,不要吵可不可以?”我走上前求二人。
两人齐齐回过头瞪住我:“你是谁?”
梦在这时候醒来,睡了比不睡还累。
哼,我是谁?我自己也想知道我是谁?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又得不到休息,我忍不住告饶起来:“你们两个可不可以不要再吵?”
俩人回头齐齐瞪住我,面目表情同梦中一模一样:“那你说。”
“我说?”我嚎叫起来:“又要我来拿主意?!”
“当然啦,你是客户嘛!”
“你们要真当我是客户,怎么忍心这样折磨我?”我悻悻地,硬着头皮来做女包公论断是非:“完整地表演玉饰的发展史呢,也实在太破费一些;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呢,又太简单。或者可以这样,大致分几个段落,以背景图案出现,至于台上的模特儿服饰呢,就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不然,我们也没那样全面的玉饰来表现朝代。”
“也是个办法。”元歌沉吟,“反正有那么些兽皮舞男在走台,可以考虑让他们来表现三代以前的玉文化。”
宋词大怒:“什么舞男舞女的?你嘴巴放干净些!武士剑的项目是大家开会通过的,你何必夹枪带棒?”
“我又没说不让舞剑。”元歌到底心虚,赶紧转移注意力,“至于其他朝代吗,就靠换背景来表现。只是,我们选择哪一个朝代做代表呢?”
“汉代。”宋词硬邦邦地提议,“汉白玉最有名。”
“汉代不好,汉代没文化。”元歌立刻反对——这早在我意料之内,凡是宋词提出的,她一定会有不同意见——“我说是唐朝,唐朝服饰最美丽。”
“我说汉代好。”
“还是唐代好。”
“唐诗,你说汉代还是唐代?”她们两个又齐齐转向我。
我只觉头大如斗,唐代还是汉代,汉代还是唐代,唉,说哪个都要惹怒另一方呀。
急中生智,我忽然想到一法:“我说不如就是清代吧。”
“清代?”两人一齐瞪圆眼睛。
“是呀,清代是玩玉的极盛时期,从皇宫到民间无人不爱玉,无人不藏玉,玉的雕琢功夫也达到最高境界,琢玉仿玉蔚然成风,乾隆帝爱玉成命,光题咏玉的诗就有八百多首,还不该选清代玉饰做宣传代表吗?”我振振有词。
“也有道理。”两个人都服帖下来。
但是稍顷,元歌又问:“可是只选清代玉饰会不会太单调了?”
“不会单调。”答话的是宋词,最终通过她只选一个朝代服饰做代表的提议令她十分高兴,因为可以节省大量经费,工作要好做得多,所以态度也缓和许多。“出场人物的身份不同嘛,可以有民间的荆钗布裙,酒楼的金钏银钿,宫廷的凤冠霞帔,通通上阵,来个全景图,完整表现清朝人的服饰特色,就不会单调了。”
“而且入关以前和入关以后的服饰也有所不同。”我补充。
元歌惊讶:“清代服饰还分为入关前和入关后吗?”
“那当然。”我很高兴她们可以暂时忘记吵架,于是细细解释清史,“顺治元年,也就是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帝急诏驻守辽宁的吴三桂赴京勤王。但是吴三桂带着十几万精兵刚刚赶到山海关,李闯已经攻陷京城,崇祯也自缢煤山。彼时,满清军队正虎视眈眈,对中原大好河山垂涎不已。多尔衮三次派人秘密贿赂吴三桂,希望联手拿下京城,坐地分肥。吴三桂本来持观望态度,左瞻右顾,还写了一封信给李自成,说只要将他的爱妾陈圆圆和明帝的太子送来山海关,他就愿意归降大顺朝。可是这时候却传来陈圆圆先归刘宗敏、后归李自成的消息,吴三桂大怒,立即命令全军战士穿上孝服为崇祯发丧,并开放城关,引狼入室,终使江山旁落,改天换日。”
“我知道我知道。”元歌插嘴,“就是那著名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嘛。据说为了吴梅村的这首《圆圆曲》,吴三桂还头疼了很久呢,尝试重金贿赂吴书生,要他毁掉原稿,可是被拒绝了。你说这吴梅村是不是书呆子?对了,吴三桂姓吴,吴梅村也姓吴,他们是不是亲戚啊?要不,为什么吴梅村对吴三桂的事儿那么清楚?吴三桂那么大官儿,怎么会拿个书生没办法?”
提到清代的史稿轶闻,宋词也颇有兴致:“我也听说过李自成抢了陈圆圆后,曾经命令她唱曲儿。陈圆圆唱了昆曲,当时有人传说陈圆圆‘色甲天下之色,声甲天下之声’,形容她的色艺双绝。可是李自成却听不入耳,觉得奇怪,说长得蛮好,怎么声音这么难听,于是另找了一帮陕西女人来唱秦腔……”
“唱秦腔?”元歌大笑起来,“六宫粉黛要是一起唱起秦腔来,那也倒真够壮观,不是‘势如破竹’,而是‘声如破竹’了吧?”
宋词继续说:“其实细说起来,吴三桂起初赴京勤王,想保大明;后来寄信给李自成,也想过归顺;信中提出索要崇祯太子,也可以看出他心怀旧朝,又希望天下太平。但是两个要求都落了空,这才终于投清抗顺的。虽然说汉奸毕竟是汉奸,没什么好翻案的,可是李自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目光短浅,得意忘形,一心只顾自己利益,说是发动起义是为了全体农民得解放,其实等他坐了王位后,哪里还想得到别人。要我说,真正丧国的人应该是他而不是吴三桂。”
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1)
“我也一直这么想。”我趁机说教,“崇祯帝、李自成、吴三桂三派自相残杀,恰好给了满清可乘之机,致使国破权丧,生灵涂炭。国人窝里斗的例子太多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真是相煎何太急?”
宋词低下头来,一时无语。
过了一会儿,元歌问:“那么模特儿是一队队出场呢?还是一起出场?”
宋词答:“当然是一队队出场。但是最后可以来一场宫廷大婚,格格宫女通通出席,场面一定壮观。”
“对,反正请了那么多武士,就让他们穿上御林军服饰权充背景。”元歌也兴奋起来。
宋词忽然想起什么,问我:“你刚才说用背景图表示朝代佩玉可以省很多玉饰,各朝代的佩玉很不同吗?”
说到玉,便是我的看家本领了。于是侃侃而谈:“不仅是各朝人佩玉不同,同一朝代的不同人佩玉也有规矩。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苍玉。在《周礼》中,单是玉圭佩器,就分封得很清楚:‘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圭,男执蒲圭。’圭代表特权,有圭者可以封土封疆,分侯分地。”
我只顾自己说得高兴,全没注意元歌又不得劲儿起来,酸溜溜地说:“原来古人也这样势力!”我摇头,这个元歌,什么都好,就是过度自卑引发了超强的自尊,敏感得要命。
偏偏宋词还要怄她,故意仰起头说:“什么时代都会有特权阶级。人和人本来就不一样嘛,怎么可能众生平等?”
元歌大怒,立即反唇相讥:“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有个好爸爸,这叫鱼肉百姓你懂不懂?”
得,又吵起来了,我做和事佬做得厌透,赶紧抱住头逃离震中,同时,一个念头忽然涌进脑海:我知道该用什么借口去找张楚了!
不知为什么,我很想同张楚讨论一下宋词和元歌。
她们是我在大陆交到的仅有的两位女友,我对她们的感情,是一样地珍惜看重。她们两个也许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可是谁又是完美的呢?即使不是有那么多的巧合发生,我也仍然会由衷地愿意亲近她们两个,并且只愿看到她们性情中的真与善,日趋一日地稳固着我们的友情。
人们喜欢用花朵来比喻美丽的女孩子,而她们则比所有的女孩都更像花。如果宋词是艳压群芳的牡丹,那么元歌便是一枝独秀的玫瑰;如果宋词是郁金香,元歌便是红罂粟;宋词是樱花,元歌便是茉莉;宋词是月夜幽昙,元歌就是香水百合;同样开在露水未稀的早晨,宋词是向日葵,元歌便是牵牛花;开在深山,宋词是君子兰,元歌便是映山红;开在水中,宋词是荷花,元歌便是水仙;即便同样是菊花,宋词是孤标傲世偕谁隐,元歌却是我花开后百花杀;同样是梅,宋词是疏影横斜水清浅,元歌便是暗香浮动月黄昏;宋词是接天莲叶无穷碧,元歌便是映日荷花别样红;她们可以和谐地并存于任何一个季节一种环境,却又以绝然不同的两种姿态怒放。谁也夺不去谁的艳丽,谁也压不住谁的芬芳。
可是,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呢?其实她们两个完全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如果一定要犯,那么与其冲浪不如合流,井水有源,河水有渠,岂不比战争要好?可是想不通同样美丽与聪慧的两个女孩子,为什么偏偏在这件事上如此狷介缠不清?
而且,最痛苦的是夹在中间做饼馅的我,当我同她们之间任何一个人单独相处时,气氛都融洽和谐,可是只要她们两个同时出现,就必会硝烟四起,口角不断。我真希望她们两个可以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可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好办法。
化干戈为玉帛。在古代,这件事好像要容易些,即使是两国动兵那么大的事儿,只要互相交换玉璜丝绸,就可以平息战乱。但是到了今天,人们钱粮充足,衣食无忧,所以都不在乎玉。
有时候,我真要怀疑两个人是前世结了不解冤仇,移到这一世来还的。
我给张楚打电话,请他帮忙借几本有关清代服饰的资料。他欣然同意了。
“又见面了。”他说,态度一如既往地温和,彬彬有礼,同时将手中的书交给我,“这是你要的资料。”
“谢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找齐了。”我由衷地开心,不仅仅因为那些书。
“接到你的电话我就开始找了,要求很明确,并不难查。”他说,可是不知为什么,眼中殊无喜悦,反而带一点点苦恼似的。
我们并肩走在校园的林荫路上,不时有学生同他打招呼,并对着我好奇地打量。他温和地点头,从容自若。我不禁想:在他的学生眼中,一定把我当作是他的女朋友了吧?这种猜测让我觉得有种隐秘的无来由的欢喜,忽然想到一个词:俪影双双。
我不敢转头看他,却偷偷地注视着他投在地上的身影,走在校园中,他身上那种书卷的味道更浓了,而他温和的声音,有如天籁,每一句,都直抵我的心。这一刻,我更加清楚地知道了:我爱他。爱他的声音,爱他的样子,爱他的举止,爱他走路的姿势,爱他一切的一切,爱他这整个人!可是,我该怎样让他知道呢?
我紧张地想着该怎样对他开口表白,但是话到嘴边,却本能地换成了宋词和元歌。“我真希望她们可以成为朋友,不要再斗下去。每次看到她们吵架,我都有一种不安,觉得再这样下去,说不定会发生不幸的事情。”
张楚停步,望着我,温和却是肯定地说:“她们一定会成为朋友,因为,她们有你这样一个共同的难得的朋友。”
他的夸奖使我的脸忽然烧烫起来,不禁低了头,轻轻说:“你相信有前世今生吗?有时候我真想回到上辈子看一看,我和……宋词、元歌,是不是前世有缘?”
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我真想知道,我们俩是不是前世有缘?”
不知他是不是听懂了,但是他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朝菌不知朔晦,蟪蛄不知春秋。对他们而言,人生在世七十年已经是天长地久,你却要追寻前世今生,会不会太固执了一些?”
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2)
哈,居然同我谈庄子呢,我笑起来,好,就以子之矛还子之盾:“子非鱼,安知鱼知乐?你怎么知道今春的蟋蟀不是去年那一只?”
他被我问住了,先愣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好好,我说不过你。”他感叹,“这么聪明的人,却偏偏执著倔强,只怕会伤了自己。”
我的心蓦地一动,只觉他好像话里有话,在提醒我什么。可是,为什么我听不懂?
他已经又转了话题:“对于前世的话题,很多专家都做过专门论述,但最终还是归于玄学一类,被世人视为神秘,无法论证。”
“那么,你对神秘怎样看呢?你相信人有前世吗?”我说,“我是信的,从小就信。因为,妈妈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已经常常有一些有异常人的言谈,会突然说一些很奇怪的话,像我的家不在这里呀,高跟鞋的跟应该在鞋底中间而不是后跟呀什么的,但是后来长大了,我就渐渐地不再说这些了,也记不住自己说过的话。我猜,那应该是我前世的记忆。”
张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眼睛望向远方,也许,是望向不可见的神秘世界。远处,太阳正轰隆隆地滚下山去,天边烧得一片通红,是拼死一搏的那种红,红得人的心都跟着热起来了。张楚就站在那一片红光的笼罩里,轻轻说:“第一个看到镜子的人视之为神秘,没见过孩子出生的人也想像那是一种神秘,甚至至今有些荒蛮地方的人仍认为摄影是一种收魂术。其实,神秘的不是世界,是人的眼光。对于人眼睛熟悉的神秘,便是寻常。”
我再一次被打败了。彻底地降服。就是他了。没有人可以比他更智慧可亲,没有人会像他这样真正理解我之所思所想,没有人可以把话说得这样直叩我的内心,填补我所有的想像空间,占领我整个的情感世界。没有人。我已经不能期待得更多,不能指望这世上会出现比他更可爱的人。也许,他并不是最聪明最伟大的,但是,我要的只是这么多。我只要他。我只爱他。他,就是我的信仰,我的神!
我停下脚步,看着他,仿佛有一千句话要冲口而出,只是不知道该怎样表达。
但是,就在这时,他轻轻说:“关于神秘的话题,其实人们每天都在谈着,爱情,就是人间最神秘最不可解释的情感了。我同我太太也常讨论这个问题。”
我太太!他说他有太太!
耳朵忽然就失聪了。
世界静止,万籁俱寂。天地在刹时间变得无比拥挤,拥挤得没有一个容我立足的方寸之地,而使我的存在显得这样难堪而多余!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站在这里,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地多余,不知道活着的目的是什么。我愕然地看着张楚,同样地,也不知道他的眼神为什么会在瞬间变得那样痛苦,焦虑。
夕阳轰轰烈烈地烧着,将宇宙烧作一堆灰烬,将我的心烧熔烧焦,化为轻烟,随风飘散。心中千万般渴望,千万缕思念,俱在燃烧中灰飞烟灭,却惟有手中一缕,固结不散。
我望着他,望着他,像要把这燃烧世界里最后的景象望进永恒。然后,我渐渐地清醒过来。是了,他是存心的。他存心这样漫不经心地说起他的家庭,他的妻子,他的婚姻。他已婚!他的随意,其实恰恰是一种精心的刻意,为了让我在没有来得及表白爱情之前就明白这爱的不可能,并以此来成全我的自尊与骄傲。可是,何必呢?如果爱情没有了,骄傲于我有何用?
我忽然笑了:“张老师,我今天来,本来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但是现在,不用说了,是吗?”
他结舌,愣愣地看着我,不知应对。
我深深鞠一躬,就像一个学生对老师那样。如果我不能够爱他,至少,我可以欣赏他,尊重他,而且,因为他的体谅与磊落,而感激他。
我转身,他不安地随上:“唐诗,我送你。”
“不必了,我认得路。”我茫茫然地说,在眼泪流下前匆匆走开。
不,我不要他看见我的泪,既然他那样刻意地维持我的自尊,不愿意让我受伤,我又怎么忍心使他自责呢?他没有错,他那么优秀而正直,我没有道理让自己的失态来打扰他的安宁。可是,可是我该走向哪里呢?我不想回酒店,我不能面对那种天空野阔的孤寂。我也不想见任何人,没有人可以了解我此刻的怅惘与绝望。
我又变成了那个六岁的小女孩,又回到了那低矮的篱笆墙边,我的小伙伴张国力走了,雪灯笼从此熄灭。孤独和失落将我包围,我扎煞着两手,不知所措地站在家门前看着大客车渐行渐远,终于驶出我的视线,少女的心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离别,什么叫思念,什么叫相见无期。
张国力,张国力,如果你在这里,或者可以安慰我的失败,可以重新点燃一个雪灯笼令我解颐欢笑,可以带我走进童话世界而忘掉现世的烦恼。张国力,你到底在哪里呀?你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可是十七年过去了,为什么你还没有出现?台北的冬天没有雪,我也没有了雪灯笼,我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个关于雪灯笼的梦和一个关于木灯笼的誓约,张国力,你为什么还没有出现呢?
我茫然地走在街上,那么多擦肩而过的行人,都不与我相关。他们不认得我,我也不认得他们,可是,我还是走在他们之间,为什么?
酒吧门前有小女孩在兜售玫瑰花儿,贱卖的爱情,三块钱一枝。酒吧里传出吉他伴唱的歌声:“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
有吗?忘情水?真的有那样的人间极品吗?可以让我在一杯过后,忘记四合院的相遇,忘记黄叶村的重逢,忘记刚才的谈话,忘记张楚这个人。
我走进去,对着酒保傻傻地笑。
那是一个头发染得翠绿的英俊少年,他响亮地打个唿哨,走上前来招呼我:“美女,喝点什么?”
“忘情水。”我回答。
少年笑了:“那简单,红酒加白酒加果酒,保证一杯即醉,一醉万事休!”
“可以吗?”
“当然。”那少年故作惊讶地反问,“你不知道忘情水的别名叫酒精吗?”
我在角落里找个单人的位子坐下,掏出钞票,“请歌手把这首歌重复十遍。”
“那可不行。其他客人会不高兴的。”
“那么,我请所有的客人喝酒。”
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3)
少年再吹一声口哨,大声问:“有人反对以重复听十遍歌的代价来交换一杯酒吗?”
人们鼓噪起来,有人回答:“如果是黑方我就同意。”
“我要蓝带马爹利!”
“一份卡布奇诺!”
“红粉佳人!”
我胜利地笑了,不等喝酒,已经醉态可掬:“看,他们都没有意见。”
“但是,你肯定可以付得起账吗?”
我取出钱袋:“给我留十块钱打车就好。”
酒保清点一下,再吹哨,然后说:“给你留二十块。”接着,递上那杯“红酒加白酒加果酒”的莫名其妙酒:“你的忘情水。”
我接过,一饮而尽,大声说:“再来一杯!”
从小到大,我是家族企业的继承人,我是孤僻内向的小女孩,我是斯文守礼的大家闺秀。可是现在,我不想再顾忌一切的礼仪,规矩,禁忌,只想放浪形骸,只想一醉方休,只想长歌当哭,只想就此长眠。让我喝,让我唱,让我尽情尽性地醉一回!
“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歌手一遍遍唱着,我跟着唱,酒吧所有的人都跟着唱。这是一个疯狂的夜晚。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多么多么想拥有那样的一杯水,多么多么想不要这样伤心这样无奈这样疼痛这样无休无止地流泪。
我流着泪,笑着,唱着,拉住酒吧里每一个人问:“你知道张国力吗?告诉他,我在等他。”
酒保走过来说:“美女,你醉了。”
“这是忘情水的功能。”我指着他,“我要投诉你卖假药,你的忘情水只会让人醉,不会让人忘情。”我又问他,“你认识张国力吗?你会做雪灯笼吗?”
“张国力,是你的男朋友?”
“他是我的未婚夫。”我幸福地傻笑着,胸腔内一阵阵地疼,不知道对张国力的期待与对张楚的失望哪一个更令我痛楚。我像一个溺水的人,抓着信念中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对天求祈,我的稻草,叫张国力!只有张国力可以救我!只有雪灯笼可将我安慰!当所有的期待落空,只有一个关于百年的盟约还可以令我充实,或者,将我欺骗。
“你认识张国力吗?你知道雪灯笼吗?”我问酒吧里每一个人,他们对我摇头,对我笑,对我敬酒,吹口哨。我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喝下去,然后,我抓住角落里最后一个客人,问他:“你知道吗?知道雪灯笼吗?”
他扶住我,痛苦地说:“唐诗,我送你回去吧!”
他的声音温和而宽厚,我忽然流下泪来,他是张楚!
张楚!他竟一直跟在我身后,我所有的窘态都落到他眼里去了。
泪水不受控制地直流下来,我用手背去擦,可是擦不完,总是手一离开,就又有新的泪涌出。我不知道该怎样掩饰自己的失败和落寞,但是,不必掩饰了,没有用的,我在他面前,整个人都是透明,没有能力进攻,没有能力抵挡,更没有能力还击。我只是被动地,做错事一样地小声解释:“对不起,我不是喝醉了,只不过……”
“该我说对不起。”他扶我坐下,递给我一方手帕,大大的,叠得整整齐齐,这年代用手帕的男人很少,很难得,可以说是一种奢侈了。他拥有这样奢侈的习惯,得益于他的妻子吧?!
他说:“我想早一点把事实告诉你,会使你好过些,可是没有想到,你会这样受伤……”
“我也没有想到。”眼泪擦了又擦,我无限懊恼,怎么可以这样无能,让人看轻?我将手帕掩在脸上,手帕迅速浸湿了,“你不要笑我,我只认识了你那么短的日子,就算爱上你,也应该不会太深,可是,在我心里,总觉得,我认识你已经很久……”
他忽然叹息:“的确很久了,已经整整十七年了。”
“什么?”我抬起头。
张楚深深地望着我,充满着那样深刻的矛盾的痛苦:“还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
我屏息,只觉空气中有一种隐隐的风雷欲动的氛围,忽然有种不祥的恐惧,预感到自己将听到今生最重要最可怕最具毁灭性的一句话,我想阻止他,想在他的话出口之前请求他不要说,想转身逃掉永远不要知道故事的真相,可是,我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听由他打出那致命一击,并任那一击将我的心在瞬间炸得粉碎。
他说:“我小时候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张国力。”
“嘭!”有一种声音来自我的胸腔,那样彻底而尖锐的一种毁灭。
火花在夜空毕剥闪亮,雷电交加中,原野一片苍茫。我望着他,不肯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可能,这太滑稽了。如果说他已婚的消息已经令我失望至极,那么,这一句话干脆便是让我绝望。
我望着张楚,痴痴地,痴痴地问,“什么?你再说一遍。”
他叹息,再叹息,用低如私语般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呼唤:“丫头,忘了我,忘了张楚,忘了张国力。”
“不!”我惊跳起来,那一声“丫头”让我彻底地崩溃了。是的!他是张国力!只有张国力知道我的这个名字!只有张国力才知道我们相识已经整整十七年!原来,张国力就是张楚!张楚就是张国力!可是,这又怎么可能?他明明是张楚!他明明跟我说过他的名字叫张楚!张楚怎能又同时是张国力?张楚就是张楚,张国力就是张国力,张国力是我小时候的伙伴,是我心底的雪灯笼,我一直期待着有一天会在人海茫茫中将他寻到,与他重逢,那时,我会问他:“还记得我们的雪灯笼吗?”
张国力,那有着阳光笑脸的,会吹口哨会讲故事会做雪灯笼会打架的小小男孩,他是我十七年的少女情怀中最纯真炽热的渴望,是我永恒不渝的陪伴。他怎么能背叛我?在十七年后换了个名字叫张楚?而且重新若无其事地出现在我面前,让我再一次爱上?这样荒谬的故事,让我如何置信?
我盯住张楚,软弱地无力地乞求:“我一生,有过两个梦,你已经把一个给打破了,现在,你还要把另一个打破吗?告诉我,你不是,你是张楚,你不是张国力。”
他不语,眼睛潮湿而涨红。我重新跌坐下来,喃喃地无意识地低语:“你有什么理由?你有什么理由把我的两个梦都打破?你已经是张楚了,你为什么还同时是张国力?你怎么还可以是张国力?你留给我一个梦好不好?你有什么理由打破它们?你有什么理由?”我扶住旁边的吧椅,努力使自己不要倒下去。不,我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我不能在一天内同时失去两个梦想,我不能让自己的感情世界破碎得这样彻底,留给我一点点梦想,留给我一点点碎片,为什么要这样残酷地洗劫?为什么?
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4)
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5)
梦中,我不知疲倦地跋涉,不知自己到底要去哪里,要寻找什么。
远处隐隐有音乐传来:“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神思若有所悟,飘向不知年的远古,那里有硝烟滚滚,大漠黄沙,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可是转眼成空,颠倒黑白。想当年,岳飞在风波亭里,蒙不白之冤,莫须之罪,含恨而逝,呕血身亡。那时分,他也有凭栏处,仰天长啸吧?他喊的是什么?又抱憾的是什么?
是力不从心,无可奈何!自古至今,英雄从来不怕沙场死,怕只怕,报国无门,有力难为。无能不要紧,最怕是无奈……
我流泪了,在“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歌声中,在大漠黄沙残阳古道的悲怆里。
月落星沉,乌啼霜满天,无垠的荒漠风沙飞扬,遮莫眼前路。我到底要去哪里?
天尽头,沙的忽隐忽现里,有一个高大的背影在等我。他已经等了很久很久,等得手中的剑也锈了。
剑没有机会杀人。所以成了废铁。
我没有感觉到剑气,但是却感到了寒意,也感到了持剑人深沉的无奈。
一个不肯拔剑的武士,还能称为武士吗?
我走向他,感受着他越来越近的心事,觉得莫名悲伤。为什么?为什么要悲伤?为什么要无奈?把那千古的心事交给我好吗?把那沉默的背影转向我好吗?
风沙更猛了,那武士终于慢慢转过身来,转过身来,转过身来,仿佛电影中的叠影镜头,无数无数的铠甲武士在缓缓转身。
我屏息,目瞪口呆,不知道自己会看到一张威武英俊的脸亦或一张凶狠可怖的脸,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形象我都不准备逃避。我只知道,我要看到他,从小到大,我已经梦见过他太多次,我要知道他是谁,只要让我清楚地看到他,就可以去尽心魔。
终于,我看到了,漫天风沙沉淀,大地无言,那张脸,无比清晰地显示在我面前,那居然,只是我自己!
我大叫一声,惊醒过来,颈上犹自飕飕发冷,仿佛有人在轻轻吹气。
这已经是入院后的第三天。
呕吐的症状有所缓解,可是仍然高烧不退,大部分时间都在昏睡,梦一个接着一个,梦里的男人一次又一次回过头来,从小到大就在寻找的答案,原来竟是我自己。
贾宝玉对着镜子睡觉,梦见甄宝玉,一个自己看到了另一个自己。醒来后,发现不过是一段镜花缘……
真相令我万念俱灰。
hushi每天对我重复一次:“那个男人又来了。”
“是吗?”我回应,心头无限苍凉。不能表白的爱是不能出鞘的剑,锈了,钝了,伤的只是自己。也许,梦中的武士真的只是我另一个自己,一个无能为力的自己。
同样的无奈,同样的压抑。他是因为战争,我是因为爱情。爱也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场,同他一样,我没有拔剑的资格。
生命中从未有过一个时刻,如现在这般充满无力感。我在梦中辗转地叫:“张楚,张楚……”有时醒着,也会忽然开口对自己说:“张楚。”完全分不清梦与现实。
何处响起一声叹息,我蓦地发现病房里有人。
不,不是发现,是感觉到,或者,就是因为感觉到有人进来我才醒的。醒了,也如做梦一样,迷迷茫茫地四顾,然后,我看到了他,张楚!
我愣愣地愣愣地望着他,他也愣愣地愣愣地望着我,似乎没想到我会在这个时候突然醒来。
而我,则怀疑自己根本没有醒,只是从一个梦走进了另一个梦,一个有张楚的梦。
张楚昂然地立在我的梦里,憔悴,悲伤,可是不掩帅气。
我开口,发出自己也不相信的声音,轻轻说:“不要自责。是我自己没用。”
他摇摇头,不回答。
我又说:“我很快会好的。”
他点点头,仍不说话。
我闭上眼睛,心里一阵阵刺痛,为自己,也为了他。不,我不想令他这样痛苦的,他这样地消瘦,是因为自责吗?可是,他没有错,错的只是我们相遇的时机不对。第一次,太早了,我六岁,他八岁,虽然手勾着手订下百年之约,可是太小了,根本没有能力为自己的诺言负责;第二次,邂逅相遇,我几乎是一头撞上去,毫不犹豫地爱上他,可是,又迟了,他已经成了别人的丈夫。他有什么错呢?我又有什么理由因为自己痛苦伤心便要他也尝试痛苦的滋味,让他被内疚和自责折磨呢?
我不敢看他,鼓足勇气很快地说:“我爱上你,只是因为你太优秀;我伤心,也只是因为自己没福气,不甘心。这些,都不是你的错,而只能证明你的好。所以,不要因为我的软弱而难过好吗?那样,我就更加罪孽深重了。你放心,我会努力忘记你的,忘记张楚,也忘记张国力,忘记雪灯笼和木灯笼……”泪水又不争气地流下来,我说不下去了。
屋里死一般地寂静。
良久,再睁开眼睛时,他已经走了。
好像从来也没来过,好像一个梦。
元歌和宋词听到消息,一起赶到医院来。慰问病号也不忘记吵架,三言两语又火拼起来。
恰好小李也在,见到两位佳丽,借口买水果赶紧回避。
我没力气再给两人做和事佬,有气无力地说:“趁我病取我命,你们可不可以换个地盘吃讲茶?”
俩人也自觉过分,总算平静下来,翻开带来的资料说:“这是你上次从大学借的书,很有参考价值。看,这一章写的就是清宫格格出嫁的规模阵仗。”
那些书,便是张楚借给我的,也就是在那个下午,他告诉我他已婚,同时让我知道,张楚就是张国力。
我努力忍住要吐的欲望,强迫自己沿着宋词做好标记的地方一行行看下去。
寻找前生的记忆(1)
原来清宫嫁格格要行“九九大礼”的,额附行聘用的每样礼品数都要暗含“九”或者“九”的倍数,因为“九”为乾,至阳至刚,象征皇家至尊。比如九对马,十八具鞍,八十一只羊,九十桌酒席等等,分别由上驷院、武备院、内务府收管。
而皇帝嫁女的赏赐更加夸张,看了那张嫁妆单子,那叫人明白为什么古人说女儿是赔钱货。
通常单是头饰赏赐就有红宝石朝帽顶一个,嵌二等东珠十颗;金凤五只,嵌五等东珠二十五颗,内无光七颗;碎小正珠一百二十颗,内乌拉珠两颗;金翟鸟一只,嵌碎小正珠十九颗,随金镶青金桃花持件一个,穿色正珠一百八十八颗;帽前金佛一尊,帽后金花两支;金镶珊瑚头箍一围,金镶青金方胜一件,金嵌珊瑚圈一围,珊瑚坠角鹅黄辫两条,双正珠坠一副……
“多么夸张!”元歌感叹:“这还光是头饰,要是加上朝珠、梳妆品、毛皮衣料、家俱摆设,乖乖,这合成人民币得多少钱哪?她一次婚礼用度可以让整个村农民吃一辈子,哦不,起码是整个县城的人吃两辈子。”
宋词轻轻“哼”一声,满脸不屑,虽然没有开口,但是那副“人生来就有贵贱之分”的表情已经早形于色。
我怕二人再吵,正想说点什么岔开,小李回来了,热情地招呼大家吃水果,并随手拿起一只梨子问我:“要吃水果不?我帮你削好。”
元歌感叹:“有这样好的一个青年陪在身边,做梦也该笑出声来的,唐诗,我不明白你怎么还会生病?”
她一向最擅长的就是送人高帽,可是这次未免有些乱点鸳鸯谱,我发窘,好在小李很快自我解嘲说:“好青年从来都是用来学雷锋的,所以天生应该出现在病房里。”
元歌发现新大陆似地轻呼:“原来你不仅亲切,还很幽默呢。”
小李脸红起来,梨子削好,早已忘记初衷,昏头昏脑地递向元歌。
元歌娇笑:“我又不是病人,怎么好意思要你照顾呢?”
宋词“哧”一声笑出来。小李自觉失态,愈发脸红,搭讪地翻着元歌带来的资料,因看到一本小说,随口问:“这写的是一个什么故事?”
“女作家叶细细的新作《伤感之城》。”元歌答,“重新翻写《孔雀东南飞》。”
“焦仲卿和刘兰芝?是古代故事?”
“不,是现代故事,说刘兰芝被焦仲卿休妻后,被兄嫂逼嫁,迫不得已,投水自尽;焦仲卿听到消息,也自缢于庭树。死后,两人的灵魂历劫转世,凭着半块孔雀玉玉坠于今世重逢……”
神思忽然又不受控制地飞驰出去。
玉?又是玉?古今话本小说里,凡有关前世今生故事,好像往往都会有一件首饰做信物,让两人隔世相认。我想起宋词的玉龙佩,莫非也是如此?可是,它说的又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
我望向宋词,她本能地隔着衣服摸了一下胸前的玉龙佩,也正望向我,我们的心思在瞬间相通,一时都是若有所思……出院后,我开始每天跑往秀场看彩排。次次都可以撞到元歌和宋词在怄气,简直无一次例外。
“追影灯要和大灯轮换使用,不然还有什么惊艳效果?”
“小姐,这是玉饰展,不是舞蹈表演,最重要的效果是卖玉饰不是表现舞美!”
“卖也要卖得漂亮,卖出美感来,不然直接练摊算了,还搞什么玉饰秀?”
“依你说,想追求美感直接看芭蕾舞表演不就得了,跑到展示会上来做什么?你到底有没有搞清秀的目的?”
两个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而最绝的,是你不能说她们没道理。简直一般的理直气壮。什么叫棋逢对手,旗鼓相当,这就是了。
受到日间观感的折射,夜里也不得安宁,晚晚梦见两人吵架。
大概是研究了太久公主出嫁的缘故吧,在梦中,宋词穿上了格格的服装,凤冠霞帔,珠光宝气,而元歌做宫女打扮,五花大绑,还带着锁链。
带着锁链的元歌委曲而宛转,有种令人心动的凄美。宋词格格指着一只小小翡翠杯子喝令她:“这是赏给你的,喝下它!”
元歌抬头,眼神倔强仇恨,充满不甘心,恨恨地盯着那杯酒。
杯里红酒如血,不知怎的,梦里我竟知道那是鸠毒,心里一寒,也就惊醒,背上冷汗涔涔。
再见宋词,不自主地觉得狰狞,又听她幸灾乐祸地讲元歌上午被秦归田纠缠的窘状,那份刻薄令我深感刺耳,不由冷冷塞她一句:“元歌不是皇亲国戚,处处被人欺负已经够惨,你不帮也就算了,何必还要落井下石?”
宋词脸上一呆,十分不悦:“就因为我出身好她出身差你便站她一边,莫非我做乞儿你才高兴?”
我一愣,这话听在耳中好不熟悉,依稀仿佛,心底有个小小声音在对我喊:“你同情她不过因为她是丫环我是格格,难道我任她摆布你才高兴?”
我定一定神,那声音已然不闻。
谁?谁是格格谁是丫环?我哑然失笑,这可不是白日梦魇?这次病后,我好像更容易做梦了,而梦与现实也越来越分不清。
模特儿们正在便装走场,排队型,忽分忽合,闹闹嚷嚷,吵成一片,愈发令人迷乱。
宋词交我一张纸:“这是我做的功课,但是一下子找不全这么多服装,只好先对付着排练。
“你看看有什么要添改的?”
纸上是背景图上的各朝人服饰标准,自然以玉为主,计有玉扳指儿、玉手镯、玉顶戴、玉璧、玉坠、玉环、玉凤、玉珊瑚等等,真看得我眼花缭乱。
急于补偿刚才的态度欠佳,我大力赞扬:“做得很好,我没什么意见。”
说话间,台上的莺莺燕燕们已经换了服装,服饰头型各不相同:旗袍、朝裙、一口钟、百褶裙、马面裙、鱼鳞裙、凤尾裙、红喜裙、玉裙、月华裙、墨花裙、葛布裙;松鬓、扁髻、元宝头、圆头、螺旋髻、抛家髻、巴巴头、荷花头、抓髻、如意头、架子头……一队队一行行,花团锦簇,摇曳生姿。
我不禁醺然,轻轻念:“春梦人间须断,但怪得当年,梦缘能短?绣屋秦筝,傍海棠偏爱,夜深开宴。舞歇歌沉,花未减、红颜先变。伫久河桥欲去,斜阳泪满。”
“《三姝媚》。”宋词说。
“什么?”
“我说你刚才念的,是吴文英的《三姝媚》。”
“一首词?”
寻找前生的记忆(2)
“对,一首词,你以前最喜欢念的。”
“我以前?”
宋词也醒过来:“我说错了,以前哪里听过你读词。可是我有种感觉,好像听你念过这首词似的。大概是另外一个朋友吧,想不起来了。”
我愣住。我知道她没有说错,她说是我念过的,就一定是我念过的,因为这种感觉我也有,原来她和我一样,都有一些记不起来的往事,关于我们两个人的。是什么?究竟是什么呢?
难道两个人齐齐患了失忆症?
宋词又说:“对了,为了这次拍卖会,我们公司特地准备周末办一次酒会预祝成功,一起来吧?”
“我很怕见人多的场合。”
“我也怕,可这是工作,而且,你才是主角。”
“好吧,有时间我一定去。”
酒会上,我终于见到王朝董事长何敬之以及那位著名的色狼经理秦归田。
老实说,两个人给我的印象都十分不佳。
何是个过分谨慎的人,与人握手时稍沾即松,态度紧张,又过分客气,全不如他手下两位女经理来得潇洒自然;秦则不折不扣是个头号色狼,看人的眼睛永远色迷迷,不必说话,单被他看一眼已经让人觉得受到侵犯。
整个晚上,除了见面道声“久仰”之外,我再没有同他两人说过一句话,人群中见到他们走来即远远闪开。
衣香鬓影间,忽然瞥见宋词和元歌两个冤家路窄,不知怎么又斗上了,隔得远听不清两人在争些什么,但是面红耳赤,分明已剑拔弩张。
我忙忙挤过去,刚刚站定,却见元歌猛地将杯中酒泼向宋词,宋词向后一闪,差点跌倒,我连忙扶住,两个人都被溅得一身鲜红淋漓,如血!
我指责元歌:“你太过分了!”
元歌一言不发,抛下酒杯拂袖而去,我看她一脸盛怒,惟恐出事,急忙追出去。门口遇到保安阿清,我拉住他:“有没有看到元小姐?”
阿清指个方向:“她上了出租车走了。”
我望过去,夜北京车水马龙,高楼林立,却上哪里追去?
这时候宋词跟出来,看到我,冷冷地说:“现在你看到了,不是我不肯让她,是她欺我太甚!”
我望着她,只觉她裙上的红酒洇开来,洇开来,弥漫了整个的时空,铺天盖地,惊心动魄。
蓦然间,我又想起梦中那杯鸠毒来。
宋词诧异:“唐诗,你怎么了?脸色好难看。是不是病还没好?”
我抓住她的手:“宋词,可不可以答应我,不要再同元歌斗了!”
元词怫然不悦:“你还是帮她?”
“我不是帮她。我只是觉得,再这样斗下去,一定会出事的。宋词,我有种感觉,好像我们三个人的恩怨是天注定的,我们已经认识了几辈子,也斗了几辈子了,宋词,不要再斗了,行不行?”
宋词脸上忽然露出倦意:“你以为是我想同她斗吗?实在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不知道,我坐上这个制作部经理的位子虽然是因为我父亲,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兢兢业业,就怕人家说我是太子党,比别人多付出起码三倍努力,可是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升职。因为人们都看不到我的付出,仍然认为我是裙带经理。那个姓秦的,早该滚蛋了,可是死霸着位子,处处踩我。元歌明明恨他,可是轮到争位子这种时候,却偏偏还来怄我,反跟他狼狈为奸。这不,刚才三言两语又吵起来,结果挨她泼一身酒。”
原来是这样。我默然,实在不愿意再理她们两人的是非。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可是我怎么才能同她们说明这一点呢?
宋词问:“你还回酒会去吗?”
“你呢?”
她抬起头看看天,答非所问:“要下雨了。”
我们两个都没有再回酒会,各自驾着车子离开。
夜风清冷如秋,我只觉心头凄恻,说不出地孤单无奈。
宋词、元歌、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恩怨,要如此纠缠不休?这次来到北京,究竟是听从了冥冥中怎样的安排?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会有事发生?而在这种迷茫的时刻,我又是多么需要张楚的支持与指点?
想到张楚,我忽然明白自己整晚感到的不安和孤独是为什么了,是因为自见到张楚之后,所有的男人都不再入我目,所有的男人都形象可憎举止委琐,而我在人群中,将永远孤独。
这时候雨点已经落下来,我启动雨刷,又伸出手去拭车头左侧的观后镜,忽然心头一震,不由愣住:只见镜中宋词一身华服,胸口插一支羽箭,倒在一个背向我的戴王冠的男人怀中呻吟:“王爷,得到你的眼泪,我也就知足了。我不怨你,真的,不怨你。”
不知是我还是那镜中男人抹了一把眼泪,忽见宋词身子一挺,目眦欲裂,嘶声道:“但是,我恨她,下辈子我一定要找她报仇!”
我明知是幻觉,可是脑中嗡嗡作响,混乱不已。用力甩一甩头发,同时将眼光转向右侧观后镜,却见镜中另有一番景象:这回是元歌,同样满身是血,身旁抛着一把长剑,握着同一个男人的手在哭告:“王爷,是我害了你,我自刎谢罪,你不要再怨我了吧。”
我大恸,只觉与镜中男人合二为一,脱口呼出:“我不怨你,我原谅你,你不要死!”
元歌咬牙切齿,握住我的手发誓:“但我死不瞑目,是她逼我这么做,她把我害成这样,我做鬼也不会放过她!”
我心如刀割,伸手去拉元歌:“不要!”车子已“嘭”地一声撞在路边树上,我猛地惊醒,再看两侧的观后镜,平滑光亮,一如平常。
什么叫撞邪?大概这就是了。我叹口气下车,只觉头昏脑涨,好在车子只是撞碎前灯,并无大碍。
寻找前生的记忆(3)
寻找前生的记忆(4)
“我是说,会不会他根本没有你想像的一半好,只是因为你明知道同他没有机会,才会在来不及想清楚之前已经被自己的这种失落感和绝望感打败了,于是稀里糊涂地投入到失恋的痛苦中去。事实上,如果他真的未婚,说不定你还看不上他呢。”
元歌娓娓地分析着:“我有好多朋友都是这种情况,总觉得年轻男孩子不够成熟稳重,又没有事业基础,所以轻易地爱上已婚男人。实际上,他们也并不一定是真的优秀,而只不过在婚姻的磨练中消除了所谓男孩的青涩,较会避短扬长罢了。依我看,李培亮是个很好的对象,又对你一往情深,不该辜负了才是,至少,也该给人家和给自己一个机会呀。”
我摇头:“如果没有遇到张楚,也许我会同李培亮走得更近一些,就像你说的,至少会给彼此一个机会。可是现在不可能了。我已经见过了张楚,就不会再注意到别人的存在了。”
“舍鱼而取熊掌?”元歌盯着我,“可是你真的想清楚谁是鱼谁是熊掌了吗?”
我也注视着元歌,认真地说:“不是鱼与熊掌的问题,也不是舍谁而取谁,因为根本没有选择。选择是比较的结果。可是,我不会把张楚同小李比较,我不会把他和任何人比较,因为,他就是最好的了。”
元歌严肃起来:“唐诗,你是真的在爱了,还爱得这么狂热。实话说,我没有体会过你所说的那种爱情,如果我爱上一个人,一定是因为比较起来他最够条件。但是,我也觉得,你说的那种爱情很美。既然这样,那就去追求呀。婚姻算什么,可以结就可以离,是有眼珠的男人都会爱上你,我才不相信他不为所动呢。虽然我没见过他老婆,不过,我也想不出会有什么样的女人可以比你强。我是男人,我也选你。”
“可惜,你不是男人,就算是,也不是他。”
“我不是男人不要紧,他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一定会爱上你。不信,试试看。”
元歌的话让我又一次心动了。
婚姻是什么?如果是一张密密织成的网,再韧再细,也有漏洞,也可以一刀剪断;如果是一堵厚厚的墙,再高再坚,也有门可通,别人能进去,我也能进去;如果是一季无雨的冬天,再冷再长,也总会春暖花开,而我,就要做他婚姻结束后的新春阳光。
忽然之间,我那样迫切地,想再见张楚一面。见到他说什么,我没有想过,我只知道,如果见不到他,我会死。
病刚好,我就再次来到张楚任教的大学,没费什么力就打听清楚了他的课程,很巧,现在正是他上课的时间。
我按照校工的指点找到教学楼去。有风,吹在走廊里,空空荡荡的。我站在阶梯教室的门外,听着张楚的声音从教室里断断续续地传出来,整颗心也空空荡荡的,好像随时会化烟化灰,被风一吹就散了。
隔着窗玻璃,我贪婪地注视着他的英俊得出奇的侧影,那样瘦削,那样挺拔,像阿波罗神。
大概是在讲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古神话演义一节,他说:“中国古代神话,都是些很寂寞的故事,有种悲剧精神,像夸父逐日,像女娲补天,像嫦娥奔月,像精卫填海,充满孤独的意味……”
我将背贴在墙壁上,哭了。
我爱他,无可救药地爱着他,爱他说的每一句话。他总是可以这样深刻地打动我的心,用敬重和绝望将我充满。
女人对男人的爱里总是掺杂着崇拜的因素,而从小到大,我只崇拜过两个人,张国力,和张楚!
爱上他,是我的命,就像逐日是夸父的命,而补天是女娲的命一样,不容回避。
当我遇到他,就是小鸟遇到猎人,或者花朵遇到春天,适时绽放。
我能有什么别的选择?
下课铃声响了,我不等他走出来,就转过身,逃一样地跑掉了。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找了他这么久,等了他这么久,可是,现在他要出来了,我却怕了,所有的勇气在瞬间消失,什么剪断家庭的网,什么打破婚姻的墙,我根本就是个爱情的逃兵,完全没有能力进攻。
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只觉得心空得要命。没有爱情的女孩是一朵冬眠的花,找不到春天的方向。
站在马路边想了又想,无意中看到站牌上写着“琉璃厂”的字样,便无意识地上了车。也罢,琉璃厂是北京有名的古玩街,同我也算行内,可是听说了那么久,还没有去逛过呢。反正闲着无聊,索性见识一下也好。
我沿着长长的琉璃厂古玩一条街缓缓地走,一家店一家店地浏览着,漫无目的。
在一家旧壶专卖店里,我看中一把紫砂壶,上好煅泥制成,因为时代久远已转为栗皮色,黄铜包镶,轻轻敲击,其声如罄,壶底款识已经模糊,但依稀可见“明万历”的字样。向老板问价,却说是非卖品。
“那为什么?”我发了拧脾气,托着那把古朴雅致的旧壶,不肯放手。
“说起来很没面子的一宗事儿呢。”老板慈眉善目,很是善谈,“关于这把壶可有个故事……”说到这里有意一顿,正是说书人的标准拿搪。
我赶紧做一个夸张的猴急表情:“什么故事?”长日漫漫,同老板聊聊天增加些见识也好。
“老板,说来听听好不好?我最喜欢听故事了。”
老板立刻笑了,慢条斯理地讲起来:“是这样子的:几年前,有两个漂漂亮亮的女孩子来琉璃厂逛,一眼看中这把壶,可是硬要说是膺品,并且举了一大堆理由,什么包镶不对呀,款识有误呀,说得我也迷糊起来,以为自己真是‘打了一辈子雁,倒被雁啄了眼’,没的说,压个狠价儿处理给那两位小姐了。事后,还懊恼了几个月,只差没得心绞痛。”
“卖给那两位小姐了?那怎么这壶现在又在你店里呢?”
“你听我说完呀,奇就奇在这里了——前冬里,其中一位忽然找上门来,向我赔了半天不是,说当初其实并没看准,不该讹了我,非要把壶白还给我不可。我一问才知道,原来买壶的那位姑娘年纪轻轻的,竟然一场大病给没了,走之前,专门托朋友把这壶还我,说是不然就于心不安,死不瞑目。哎呀我那个心呀,就是听不得这样的事儿,当时就掉泪了。所以呀,一是为了纪念那位姑娘,二呢,也是真对这壶的真伪没有准儿,于是乎,就把它当了一件摆设,不卖了。”
“这么传奇?”我瞪大眼睛,“那位还壶的小姐呢?后来你有没有再见过她?”
“没有,听说她不是北京人,那次来还壶,是专门替朋友还愿来了。哎,要是这么着,我倒又觉得这壶八成儿是真的了。”
“那又为什么?”
“为什么?你没听老话儿说的,这出土的东西呀,都有灵性,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你把它拿错了,它自己会长脚按原路找回去。神着呢!所以呀,现在我把这壶当成镇店之宝呢。你还别说,自从这壶又回到我手之后,我这店里的生意还真是一个劲儿眼看着往好里长,这壶啊,是不是真旧咱不说,可是个吉利物件儿呢。我想啊,说不定是那姑娘的魂儿附在这壶里,保佑着我哪。”
是这样?一席话说得我背上发凉,不禁又想起宋词的那块璧来,那块璧原来又属于谁呢?它同宋词又有着怎样的渊源?可也是自己长脚找回来的?璧上附着的,却又是谁的阴灵?
开在废墟里的花朵(1)
本能地,我觉得宋词的玉璧中藏着一种玄机,可以作为解答我们三个人再世之缘的钥匙,只是,钥匙有了,锁在哪里呢?
同老板谈谈讲讲,很快消磨一下午,感觉上仿佛回到了台湾,在同爸爸讲古。一时间思家心切,我打个电话回家里,顺便替小李圆谎:“爸爸,我郊游回来了,玩得很好。”
爸爸的笑声让我差点落泪:“没玩够就再换个地方玩,下次可别忘了带手机充电器。”
“不玩了,展示会就快到了,我很紧张呢。”
“紧张什么?别忘了,你可是唐家的女儿啊!”
“如果没人投标怎么办?”
“那就是‘流标’了,也寻常得很。反正这次旨在宣传,上会的并不是一流货色,真正的玩意儿等你定了消息才空运呢。大不了计划搁置,也没什么损失。”
“如果做不好,您不会怪我吧。”
“不会。这是你第一次去北京,记得玩开心点。”
第一次来北京吗?我可不觉得。
挂了电话,我发现自己已经信步来到街尾处的一个测字摊,便坐下来,随便卜一卦。
“就是个‘唐’字吧。”
测字人是个灰衣老者,一脸皱纹如核桃的壳,可是脸色红润如婴儿,说话咬文嚼字,偏偏又咬不清楚,十分费力:“唐?这可是历史上最盛的一个时代。脱口直呼此字的人,该有帝王之命,至少也是个王侯将相。”
见我一脸好笑,又立刻改口:“但是看小姐的年龄打扮,富有余,贵不足,当然现今也没什么皇亲国戚,所以,点‘唐’字倒也不全是好事。哪,唐字加一偏旁为‘搪塞’的‘搪’,意为命中有干戈;又唐字里有半个‘书’字加一个‘口’字,小姐锦心绣口,学富五车,是斯文人;读书人多清贫,但小姐的‘书’与‘口’之外有个‘广’字,那就罩得住了,在一个屋子里读书讲话,丰衣足食,不是当老师的,就是做生意的……”
我明知江湖术士都是察言观色,看人脸色说话,可是反正无聊,便同他东拉西扯:“那你说说看,我是做什么生意的?”
“唐边加一‘米’字为‘糖果’的‘糖’,该是做粮食;又或者加一‘王’字为‘瑭璜’的‘瑭’,小姐的生意与玉有关……”
我一愣,不甘心被他说中,故意打岔:“像你这样测字,我也会,哪,‘唐’边加一‘土’字,是‘池塘’的‘塘’,我是贩咸鱼的;加一‘虫’字,是‘螗蝉’的‘螗’,我是养虫子的;加个‘水’字,是‘溏心’的‘溏’,我是卖(又鸟)蛋的……”
测字人不高兴了:“小姐,你这不是抬杠吗!我们测字加偏旁是有道理的,讲究‘金、木、水、火、土’,五行八卦,因地制宜,哪有像你这样胡搅的?”
我耸耸肩,扔下一张钞票赶紧闪开,已经转弯了,测字人忿忿不平的声音犹自远远传来:“小姐,你别不服,我可告诉你,我加王旁时你无故打断我,那就是缺玉,近日是要折财的……”
尽管不信,阴森森声音仍然令我心惊肉跳。本来还想着小李家在琉璃厂有店面,准备挨家找一找,这下也顾不上了,拐出街口直接走到大马路上来。
一抬眼,猛地发现马路对面,隔着长长的斑马线,张楚高挺的身影一柄剑一样刺入我眼中。
又遇上了,在这不经意的时刻!
隔着人流和车流,我望着对面的张楚,不动。
他亦不动。完全没有走过来的打算。
绿灯。让车辆畅通无阻,却让行人止步。
我在心里无声地重复着一句话:又相遇了!
世上有多少人,北京有多少路,没有人可以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为什么两个人却能一而再地偶遇?
这样千千万万分之一的机会,同他遇上一次又一次。通常这样的相遇,不是缘就是劫,都逃不过的。
可是他偏偏还是要逃,不肯再往前走一步。
隔着斑马线,我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肯跨过来。如果,如果到了下一分钟,他还是不过来,我,我就要过去了。
我咬住嘴唇,决定不理会什么道德与规范,也不顾忌所谓的自尊与矜持,让骄傲见鬼去吧,我只知道,我想走近他,同他并肩而立,上长城,泡茶馆,谈曹雪芹,看梅兰芳。只要同他在一起,做什么都行,可以去天涯海角,就是在荒山孤岛也不寂寞。
红灯亮起来,车流停下来,我像一支小火箭一样冲过去,冲过去,冲过马路对面。
马路的对面,没有他!
他走了!
他,走,了。
他不肯等我,红灯亮了,他走了,他不肯等我。
我们之间,没有缘,也没有劫,什么也没有,只是一厢情愿的独自挣扎与奔跑。
精卫穷尽一生也填不平海,夸父至死也没有追上太阳。
一厢情愿。
开在废墟里的花朵(2)
异样的寂寞,蚀一样咬啮自己的心,碎片也不剩下,天地皆空。
我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心在刹那间被洗劫得一片空荡,我一无所有了,我的感情,骄傲,希望,与执著,在红灯亮起的一刻彻底消灭,不剩下一丝一毫。
路那么长,人那么多,车那么挤,红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我还拥有什么?
流不完的泪,不知道为什么要流泪?
我走。
长长的街道,曲里拐弯,不知道拐向哪里。下一个街口,有爱我的人在等我吗?
经过很多很多很多的人,但不是他,再不是他。
我的心一片空白。空白如夜晚说过“再见”之后的电视屏。
半塌的四合院门墙上,写着大大的“拆”字。
我停住,蓦然惊醒,就是这里,这就是他的家哦,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它还没有拆掉吗?它在这里,是要等我吗?要等我将童年的感情与它一起埋葬。
一切都是注定的,是吗?
我推开门走进去,心里苦得流不出泪来。
这已经是一座死去的房子,上次我来的时候,还仅仅看到零乱,可是这一次,满眼只剩下陈旧与颓败。老树已经不等人家来伐就自动枯死了,废家俱上落满了灰,并不足以遮去它们的本色,可是看在眼里,总觉得已经入土,或者,刚刚出土。到处都是杂草,却并不茂盛,就好像草也预知死亡,而懒得费力气出生一样。枯树叶和碎纸屑以及破塑料袋挂在树上招摇,像幡,为屋子招魂。
我在树下坐下来,不思不想,房子死了,我的心也即将死去。如果就这样沉默地守着房子化土化灰,也许对于我反而是最好的归宿和解脱。
从十七年前的雪灯笼想起,到分别,到重逢,到思念与现实合二为一,到所有的希望与渴念摧毁,不,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从头来一次,我还是会那样选择,还是会一样地爱上他,卑微而委屈地爱上他。怎能不爱呢?如果一切从头来过,还是会走到今天。无可躲避。
然而,如果一切不是我的错,又该是谁错?是天吗?老天何其欺我!
远远地,是谁在唱?
“若说没奇缘,如何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
怎么肯就此心事成虚,怎么肯让寻找落空,让重逢是错,让未来化零?怎么肯?
不知道这样坐了多久,院门“呀”一声推开了。我举起沉重的眼睑望过去,看到萧瑟中的张楚。
心剧烈地刺痛起来,血液在身体内奔腾,四肢却被禁锢了一样不能动弹。
是张楚!张楚!张楚!张楚!
心在狂呼,可是发不出声音;热烈的注视穿透了夜幕迎向他,他一张脸也迅速地褪了色,白纸一样。
什么都不必说了,这一刻,我知道他的心同我一样,也在被分别折磨着,也在为重逢惊喜着,也在为未来痛苦着,哦,张楚!张楚!
“房子的拆迁因故拖期了……我路过这里,便想进来看看。”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声音哑哑的,都不像真的。他自己也觉到了那份怪异,好像言不由衷的说话在此时此地全不和谐似的,说了也等同于没说。
于是他不再说话,却在我的对面倚着四脚朝天的破烂炕柜站住了,不语,也不动,就那样沉沉地望着我,望着我。
我们的眼睛,在空中交织碰撞,撞成永恒。
黄昏对着我们包围过来,无声无息地拂落,沉重而完整,无远弗届,是安慰,也是催促。游动的夜色像一袭湿衣,挟裹着我的情感,飘出来,飘出来,再也无法自已。
良久,我在夜色的遮蔽下轻轻说:“我喜欢你。”
夜色载着我的爱的表白勇敢地悄悄地飞向他,飞向一片寂静。
我的泪落下来,那句话仿佛是对我自己说的,或者,它们只是从我心上到舌尖打了个转儿,根本没有真正说出口。
如果它们不能得到回应,我也总算是说出来了,沉默了十七年的情怀,终于在今夜开启,像一朵月夜的幽昙花,虽然只开一瞬,却曾艳丽芳华。
然而,也正因为我终于将心事说出,也就再没有理由赖在他的身边了吧,连佯狂的资格也放弃,自尊和矜持都消灭,我只有离开,只有离开。
可是,就在这时,石破天惊地,我听到了历史的回声。
他在满目废墟中对我说:“我也喜欢你。”
时间忽然就静止了。
泪水泉一样地涌出,不可扼止,在这初夏的黄昏。
风中有隐约的香气,不知是什么花,我的声音终于得到了来自记忆彼端的回应,我的从小到大的感情,珍藏了十七年的爱,终于得到了回应。他说,他也喜欢我。
开在废墟里的花朵(3)
够了,这就够了,我再也不求其他。
我不要承诺,不要将来,只要这一刻的温存与承认。他终于承认了我,承认了我,这就够了,就够了。
他喜欢我,他喜欢我,他喜欢我!我的生命在他说出这句话的一刻得到了终极的完成,从来没有一个时候像现在这样庆幸我自己是活着的,庆幸自己作为一个人而存在,作为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存在。
夜色更重地包裹了我,在夜色的荫庇下,我静静地对着我的心倾诉,对着我的神告白,终于有勇气说出埋藏心中已久的话。
“这一生,我爱过两个人:第一个,是你;第二个,还是你。这是命中注定,我无法恨天,也无法自欺。我伤心过,逃避过,可是,所有的理智与原则沉淀后,有一点是无法改变的,就是我对你的爱。我不管你是不是已婚,不管我们有没有将来,不管这份感情会不会得到祝福,更不问它有没有结果我有没有名分,我只知道,我爱你,这是不容更改的事实。如果爱你是错,就请让我,错到底。”
我听到眼泪坠落的声音,很沉重,砸碎在废墟的石棱上,我听到。
而灵魂在眼泪堕下的一刻得到飞升。
我们在废墟中拥吻,任夜色将两个人牢牢捆缚,当整个世界静止,当大地回到最初的混沌鸿蒙,只有我们的爱,在黑暗中依然闪亮,宛如午夜最灿烂的一朵烟花,即使短暂,也要照亮整个的人生。
我知道这一生我不可能爱其他人如爱他一样,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分开,而我不得不为这片刻的爱的欢愉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会将双脚踏在刀刃上欢笑着说:我爱过,我不后悔!
接下来的时间不知是苦涩更多还是甜蜜更多。
我同张楚终于开始约会,可是他每次都显得十分沉重,同自己挣扎得很苦很苦。而我们在一起,对话反而比初见面时少了,常常静坐整个下午,都不交流一句,而且,绝不谈及感情。
我知道,他是在努力制造一种友谊的假象,可那是徒劳的,爱情就是爱情,不可能与友谊混淆。然而如果这样可以使他的心好过一点,我愿意合作。
于是本来就天真的我又刻意让自己比实际年龄小了十岁,每次见面只是同他谈些不着边际的孩子话,只要他不提起将来,我也绝对不问,生怕给他带来压力,令他再一次退缩。
不知道世上有没有第二对情侣的约会是像这们这样:没有山盟海誓,没有烛光晚餐,没有甜言蜜语,甚至也没有四目交投,款款传情。
有的,只是虚幌,只是压抑,只是隐忍,只是卑屈。
终于相信,有时候相爱也是一种折磨。
一天傍晚,我们从酒吧里走出,天上下着微雨,门口有兜售玫瑰的小女孩,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流利地推销:“姐姐好漂亮啊,哥哥给姐姐买支玫瑰花吧。”
我暗暗希祈张楚可以接受,一支玫瑰不过三块钱,可是从他手中接过的爱情之花,应该是不同的吧?
可是他拒绝了,沉默地从女孩身边经过。
我低下头来,无限失落。他是存心地,不留下任何爱的痕迹,不愿给我哪怕一支花的表白。
可是,我宁可让他骗骗我,哪怕是假象也好,只要在这一分钟,我知道他是爱我,就已经足够。
已经走到停车场了,张楚抬头看看天,忽然又转回去,再回来时,我看到他抱着整篮的玫瑰。要么不买,要买就买光,我忽然明白了他的心意,他是为了,让那个小女孩早一点回家,不要再淋雨做生意了。
他递玫瑰的手欲送还休,我接过,打破僵局:“我知道,你不是真的要送我玫瑰,只是想帮助那个小女孩。”我故意笑一笑,说,“你对她要比对我好。”
“她让我想起你小时候。”张楚凝视我,“唐诗,很庆幸我们没有这样的童年,不必在酒吧门口卖玫瑰来养家。上天对我们已经很好。”
感慨再一次将我的心充满。
他做每一件事都这样平和自然,不仅让我爱,更令我敬。我低下头,将脸埋在花束里,深深地嗅。
走在街上,我抱着成篮的玫瑰,而他伴在我身旁,在路人的眼中,没有人会不把我们当作是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吧?
事实却不是这样。
我真的不知道我们的爱情将走向哪里,总有一个结局的吧?可是我不敢细想,怕求全反毁。
此时此地,我只想多见张楚一次,再见一次,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会微笑着面对,因为终于可以死在有爱的季节。
然而,便是这样的梦也不能长久。
那一日,当我又给张楚打电话约他见面时,他拒绝了我。他的声音从彼端传来,一句一顿:
“我刚才陪妻子去医院……她怀孕了……已经三个月……预产期在年底……唐诗,我不能再赴你的约了。”
话筒从我的手中掉下来,心一层层地灰下去,仿佛阴霾密布的天空,见不到一丝阳光,而且,永远也不会重新开晴。
我已经经不起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和冷落,自尊与矜持早已零落成尘,被他踩在脚下,这都无所谓,可是同时还要被自己的良心与道德感折磨,却使我再也无力承受。我并没有一颗铁打的心,何况,就算心真的是生铁铸成,也早已被情火与犯罪感冷热交攻而融化。
他不来了,他说他不能再见我,他说他的妻子怀孕了,已经三个月了,预产期在明年初。
这使我们的相爱在忽然之间变得残忍而无理。
可是,三个月前,我还没有来到北京,还不认得张楚。这,能是我的错吗?我细细地想回头,从四合院的初见,到黄叶村的重逢,到在大学校园里他告诉我自己已婚,到琉璃厂旁边隔着斑马线的相望,到终于爆发的激情和不断隐忍的畸爱……
然而,也终于只得放弃了。
妻子,怀孕,预产期……这些词好像离我很遥远,可是,我却不能不理会。让他怎样来见我呢?如果我是他,我也无法在这个时候抛下怀孕的妻子去会见别的女孩。他不是无情,而恰恰是,太重情义。
是的,人情之外,还有义。很难说情与义孰重孰轻。
开在废墟里的花朵(4)
这样的大前提下,我只得放弃了。
放弃,我的爱。
不可遏止的思念,不可遏止的寂寞,不可遏止的恍惚。
明知不可能,可是每一次电话铃响,都忍不住要猜测是他;路上遇到略相似的身影,往往痴心地追出大半条街;并且忽然对所有的四合院产生强烈兴趣,满北京地找,无论开不开放,都死乞白赖求主人容我参观。
从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子的,生命的每一分钟每一细节每一次呼吸都是为了他,有他,就拥有全世界,而如果没有了他,也就没有了一切,花不香风不冷夜不黑阳光不明亮。
自己也知道这样的情形太不健康,可是无可奈何,整颗心沉睡在冰河的底层,再也没有人可以将它唤醒。仍然每天一次地跑往秀场,傻看傻笑傻吃傻睡,做每一件事都恍惚,都纳闷,不知道这样的忙碌是为了什么。
比任何时候都更喜欢读宋词。是宋词三百首的宋词,不是王朝广告制作部经理的活人版宋词。词中说,“春心莫与花争花,一寸相思一寸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见了又休还是梦,坐来虽近远如天”,“天涯万一见温柔,瘦亦为此瘦,羞亦为郎羞”,“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
说得真好。只是,仍不足形容我心摧伤之万一。
我开始渴望离开。只等展示一结束就立即打道回府,今生今世再不见他也罢了。
天气一天天地暖,除了心。
终于正式彩排的日子到了,模特儿全身披挂,戴上“再生缘”玉饰最后一次走台。
背景是一场大型傩舞表演。数十武士戴面具,执木剑,魑魅魍魉,载高载低,影子被灯光处理过,斜斜地投在幕布上,有形容不出的凄迷诡异。
傩舞,又称傩戏、傩祭,是我国一种古老的文化传统。傩面具,俗称“脸壳子”,以木或者陶制成,色彩大红大黑,张扬而单纯,线条粗犷,有种原始而狞厉的美。
据说,面具的制作始于五千年前的原始社会,人类祖先在山林中与野兽做战,为了威慑敌人,也为了给自己壮胆,戴面具以装神弄鬼,虚张声势;后南北朝时期,有齐兰陵王高长恭英勇善战,指挥有度。然相貌俊秀,面如敷粉,不足以慑众,于是令人制面具戴上,指挥做战,气势非凡。时人敬以为神,纷纷效仿,至汉代,渐发展为巫术礼仪,在宗教活动中用以驱鬼祭天,此风至清代尤为盛行。
直到今天,陕西等地社火活动时,犹有傩戏表演,载歌载舞,穿村过户,祝福人畜两旺,除旧迎新。
此刻,在傩舞原始而粗犷的衬托下,身穿清宫服饰、珠围玉绕的模特儿们愈发千娇百媚,弱不胜衣,而玉的盈润光泽也在飘忽的灯光处理下格外瞩目,美不胜收。
我站在台下,目炫神驰,一时间不知今夕何昔,此地何处,因大力称赞宋词:“以舞剑配合玉饰秀,的确别出心裁。”
宋词得意。
元歌悻悻。
我又转而恭维她:“如果你肯登台,这些模特儿全都没饭吃。”
元歌立即高兴起来,笑得身子如花枝乱颤。宋词斜一眼:“跟女人也忘不了发骚。”
“你懂什么?”元歌翻她老大白眼,接着转向我,面孔一变,飞个媚眼,“只有女人才最懂得欣赏女人。唐诗,噢?”
我失笑。这妮子左瞻右顾,竟能在眨眼间换出截然不同的两副面孔,也堪称一绝。
彩排后,宋词着人收拾服装玉饰,全部送往王朝经理室保险柜收藏,元歌也要忙着准备明天记者招待会的事情,却将我托付给小李:“你好好安排唐诗一下午的节目啊,明天就开展了,可别叫她紧张。”
我又笑,自从那次同她详谈过我的感情危机后,她待我就是这种不放心的态度,好像我是个迷路的孩子,需要她时时刻刻无微不至的照顾。同时,我发现她对小李说话的态度很奇怪,像是命令,又像是亲昵,一种形容不出的柔媚娇俏。
小李欣然领命,还特意打了个立正,说:“保证完成任务。”
他的确把任务完成得很好,安排了我满满一个黄昏的节目,先是去天安门看降旗,接着吃晚饭,到三里屯的吧喝一点东西,然后蹦迪。
嘈吵的音乐和拥挤的人群里,我和小李很快被挤散了,散了也就散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谈笑风生狂歌劲舞的背后,我的心其实寂寞。
主持台上,浑身钉满亮片的金毛DJ在嘶声呼喝:“Ladies and gentleman,今晚你们High不High呀?”
“High!”万众齐呼。
“High就大声叫出来!”
“High!”少男少女们用尽他们浑身的力气在叫喊,可是再用力,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这里已经没有自我,每个人都是我,都在替我叫,替我High。
可是DJ还是不满足:“叫得大声点!”
“High!”
“再大声点!我听不到!”
“High!High!High!”
有没有160分贝?
尖锐的叫声几乎要掀翻屋顶,而剧烈的跺脚声要把舞池踏穿。人们疯狂了,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互相击掌,撞胯,甚至打耳光。后面的人抱着前面人的腰,围成一圈一边拼命跺脚一边前行,那不是在跳舞,只是在发泄,动作完全变形了,肩在扭,胯在摇,大声地叫,起劲地跳。
真是开心呀!怎么会这么开心呢?好像玩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了似的。
这样的快乐是要遭天妒的。
我在人群中跳着,叫着,流着无人知晓的泪。张楚,这样的夜晚,你可想过我?
直到午夜两点多,小李才将我送回宾馆。
开在废墟里的花朵(5)
开在废墟里的花朵(6)
“可是这也不能说明就是她们杀了秦经理呀。那些模特儿也都知道玉今晚收藏在大厦里,还有一些了解内情的记者……”
“已经作过排查,每个人都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当时不在现场。只有宋词和元歌两个人嫌疑最大,又没有时间证人。而且,元歌已经承认在那天晚上同秦经理发生过争执,原因是姓秦的想侮辱她,可她拒不承认杀人窃玉。作案现场也取到了她的指印与脚印,证明她确实到过作案现场。”
“宋词呢?宋词又为什么被拘?”
“秦经理死因已经查明,是酒后被人从脑后用酒瓶击昏,然后以长统袜勒死的,头上还被套了一只大号保险套。你可能不知道,宋词一直与秦经理不和,最近因为升职问题还同他吵过架……”
“我知道。”我闷闷地答,耳边忽然响起元歌的声音——“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经理色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安全套闷死!”
我的心已经灰了一半:“那现在怎么办?”
“我们已经通知保险公司,希望可以对您做出补偿。拍卖会的事儿,我也另安排了人手……”
我不耐烦地打断:“我不是说玉,是说宋词和元歌。她们现在怎么样?”
何某愣一下才想起来回答:“还在警察局接受审讯,除非能提供不在场证据,否则起码还要审几天,不能探监,不能保释。”
我一边太阳穴忽然剧烈地疼痛起来。